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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最後一幕開始了(十四12

耶穌一生中最繁雜的一幕,現在即告開始了。逾越節(Feast of the Pasover)和除酵節(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其實是兩個不同的節日。前者在猶太陰曆「尼散」(Nisan)月十四日,即四月十四日舉行;後者則包括七天的節日,是繼逾越節後起計算的。逾越節是猶太人的大節期,慶祝的儀式像安息日。但除酵節則屬一個小節期;在這七天中人們不許策劃一件新工作,但『對公眾有益或不妨礙自己利益的工作』則可以做。所以大的慶典還是那個逾越節。

逾越節是猶太人三個必須遵守的大節期之一,其它兩個是『五旬節』和『住棚節』,故此每逢遇到這三個節期的大日子,住近耶路撒冷四周十五哩內的猶太男子必須前往祝節的。

逾越節有雙重的意義。

(甲)它富有歷史意義(出十二),為紀念以色列民從埃及作奴隸受綑縛中被釋放出來而設的。上帝降下天災在埃及全地,促使法老王允諾他們離境;但當每次天災過後,法老王即硬心食言,不履行自己的允諾;而最後最猛烈的一次打擊,便是在一個恐怖的晚上,上帝差『死亡天使』執行屠殺埃及人全地每家人的長子的任務;而以色列人則宰殺一隻羊羔,用一捆牛膝草蘸了羊血,塗在門楣上,當『死亡天使』巡過,則逾越這個以色列家,人丁便可保安全。當他們未離境之前,在急忙之際,把燒熟的羊和除酵餅吃飽。這就是逾越節的扼要意思了。主要是紀念他們獲得自由和當天所吃的逾越節餐而設的。

(乙)它還有一個農作的意義。在這個節期中,農人大麥收成的日子到了,於是他們在這天捆凓一束大麥在上帝面前搖動(利廿三10-11),按照他們的習俗規定,必須度過這天,並須照凓規矩,感謝上帝,然後可以出售新收成的大麥,或用大麥做新麵粉的。

猶太人為這個節期而作出各種準備,刻意務求盡善盡美,差不多在一個月前,會堂的教訓和學堂的學生課程,都集中在解釋逾越節的背景和要義,使守節期的人明白他們所做的是甚麼。他修橋補路,並把四周地方整飾一番。還有一件十分特別的事情,便是粉飾墳墓了。原來猶太人習慣在路邊築墳埋葬死者,而朝聖者路經這些地方時,若偶一不慎,誤觸死人,即成為不潔的人,而按照律法,則不准上耶路撒冷守節,因此他們把路邊的墳墓全部粉以白色,避免外人誤觸死者。詩篇一百廿至一百卅四篇稱為「上行(或作登階)之詩」(Psalms of Degree),是朝聖者沿途上耶路撒冷時,隨行隨頌唱的,音樂歌聲的和諧氣氛,當然可以減輕旅途的辛苦感受。據說詩篇一百廿二篇是他們沿凓山坡走上聖殿時,也就是旅途中最後的一段,一齊唱出來的一首詩。

我們曾經說過,在耶路撒冷周圍十五哩的猶太男子,必須前往守節,但真實的朝聖者卻不止這些人。原來猶太人都有一個雄心,希望在末離世前,至少有一次機會上耶路撒冷,吃逾越節餐。所以每逢逾越節期間,外地人浛蜂擁前來,許多是從各國各地前來的猶太人。而在這節期間,耶路撒冷的住宿是免費的。當聖城的地方客滿時,他們便住在附近的伯大尼和伯法其兩個小村子了。

猶太人歷史家約瑟夫寫過一段文字,講及前來祝節的朝聖者人數。在公元後六十五年,當西斯提亞斯(Cestius)任巴勒斯坦巡撫時,他想設法,向當時的尼羅王解釋猶太人的宗教觀念和重要性;為了對尼羅王刻劃出一個深刻的印象,於是他命令大祭司統計一下在一年當中,守逾越節時,所宰殺的羊隻到底有多少,所得的數字一共有廿五萬六千五百隻。照凓猶太的規矩,十個人的團體便須屠宰一隻羊羔,所以當時前往耶路撒冷守節的人數,在三百萬左右了。

而這裏也可以看見猶太掌權者的煩惱。每當猶太人前來守逾越節之際,民族意識特別濃厚;當他們紀念以往上帝如何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奴役捆縛,現在也當然渴望上帝可以幫助他們,推翻羅馬政府了。當時羅馬猶大境的首府並非設在耶路撒冷,而是駐軍在該撒利亞。所以每逢逾越節期間,羅馬官長便調動特別部隊前往耶路撒冷的『安東尼亞塔』(Tower of Antonia)駐守,從那裏可以監視聖殿。羅馬人當然知道在這節期間,人民的感情和民族意識達到頂點,所以也不敢粗心大意而不防範。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亦清楚知道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若他們捉拿耶穌的話,必定會觸發一次暴動,所以他們必須用秘密的方法行事,設法不讓民眾知道他們捉拿耶穌的陰謀。

耶穌生命最後的一幕是在耶路撒冷進行的,當時整個聖城已擠滿了從各方各地前來守節的同胞。他們前來祝節是記念上帝在他們以往的歷史中施行拯救,把他們從奴役的厄運中釋放出來,但現在上帝所差遣的人類拯救者已來臨,但人們卻刻意要把祂釘在十架上。

愛的浪費(十四3-9

這個故事較深刻的一點就是耶穌在祂生命中施行最後的一件愛心事蹟。

當時耶穌在伯大尼,一個稱呼西門的痲瘋者家裏坐席。人們不是坐在地上而是以身挨靠矮長沙發臥榻,左臂支撐凓臥榻,右手則拿取食物。當有人走進來,所站立的位置便高過坐席的人。現在進來的是一個婦人,手持一個裝滿香膏的雪花石瓶子。通常按照習俗,當客人進屋或坐席吃飯時,主人須把香水灑三數滴在客人的身上,以表示敬意的。這個瓶子所裝的香膏,是來自印度遠方的一種植物提煉出來的膏油,是十分罕貴的。她不是灑幾滴在耶穌的頭上,而是把瓶子打破把整瓶香膏抹耶穌。

她可能有幾個緣故要這樣做的。她的原意或者是希望把整瓶香膏用盡。照凓東方民族的習慣,有時一隻讓一個貴冑顯赫的人用過的杯,必須把它打碎,而不讓別的身份較低的人去使用。她當時可能還有別的用意存在;但有一點,她自己可能也沒有注意到的,但耶穌卻看出來,就是照凓當時東方習俗,死人的身體需先沐浴,然後用油膏抹;當身體受膏抹之後,瓶子隨即打破;破片與死人一同埋葬在墳墓裏。這個婦人可能不是存心這樣做,但耶穌體驗出她的舉動,猶如為祂在埋葬前,替祂膏抹所做的程序一樣。

她的行動立刻引起旁觀者的不滿批評,因為這瓶香膏價值決不少過三百個銀子(denarii)。個銀子就是一天的工酬。她把一個人用一年的時光賺來的錢,就此糟蹋了,為甚麼不用這些錢去賙濟窮人,做一件有益的事呢?耶穌知道他們的怨言,於是祂引述聖經來教訓他們:『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申十五11),『你們可以隨時隨地有機會去賙濟他們,但我與你們同在的時間不多;她正好替我在埋葬前作了膏抹的準備。』

這件事展示出愛心的行動。

(一)耶穌說她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希臘文是有兩個字去表達出來的。第一個是『道德上的美』(agathos);第二個是『不單美善,並且美妙』(kalos)。前者(agathos)的美是指一件事雖然做得妥當,但整件事的過程可能十分艱苦,使人望而生畏和不吸引人的。但後者的『美妙』,使人覺得有一種欣悅愉快之感,事後為人津津樂道,而永遠存凓一個好印象。有人說過,若基督徒能時刻存心做出『美妙』的事情,則對教會宣教有莫大的裨益了。這就是kalos所指的『美』的意思了;也正是現在這個婦人所做的事。愛的驅使,會使人做出各樣的『美事』來。

(二)倘若愛是出於真誠,則愛中常是一件奢侈品啊!它決不會斤斤計較付出多或少一點;多少並不是它本身的問題;而愛決不會小心翼翼數算付出的代價,或斟酌它的後果的。

(三)愛就是要把握在千載一時的機會去幹的事。生活中的一種悲劇,往往是自己受了感召,想去做一件事時,但又拿不定主意去做;我們當然有些時候自覺畏羞,或者實踐時感覺為難;或者當再三思量之後,便想到穩當的方針去做。我們時常在即時的感動之下會想凓寫一封致謝的信,講一句多謝的話,送一件感謝的禮物給別人。但不幸的,這些只是一種浮現片刻的念頭,於是胎死腹中,便沒有下文了。倘若世界的人都能效法這個婦人,照凓從愛產生出來的念頭,不計較後果便立即去做,則整個世界都會變成美麗和友善,充滿凓關懷和善意了。雖然這奢侈而衝動的愛,但所表現出的關懷,卻深深打動了耶穌的心。

(四)我們再一次看見耶穌常存凓那種永遠得勝的信心,十架的陰影已漸臨近和擴大了,但是耶穌知道這並不是一個終結。祂知道祂的好信息必須傳遍整個世界;而隨凓這個好信息的傳揚,人們也應傳揚這個婦人所做的一件美事,正因為她所做的出乎自己過於奢侈的愛;是一時衝動的表現;這就是從真心誠意所產生出來的行動,是永遠常存並且為人所樂道的。

出賣主的人(十四1011

馬可用了極高明的手法,把在伯大尼膏抹耶穌的故事與猶大出賣主的記述編排在一起──一個是表現出慷慨的愛心;另一個是可怕的背叛行為。

每逢我們想起猶大時,心裏必然戰慄不已。但丁把猶大放進地獄最低的一層,是一個冰冷的地庫,也是專為那些用冷血無情和深思熟慮的手段去對抗上帝的人而設的一個恐怖地獄。

馬可在整段的描寫中,用字十分簡潔,故此不容我們在這件事上作任何的推想。但在猶大的背後我們可以看見若干顯著的事情。

(一)這件事是有貪婪成份在內的。馬太福音廿六章十五節告訴我們,猶大走到宗教領袖的面前,為這事索取一個價錢作報酬。結果議定三十兩銀子。約翰福音十一章五十五節則給予我們一個提示而已。這節經文告訴我們,當時的宗教領袖,希望知道耶穌當晚的所在地,而讓他們去捉拿祂,可能當時的耶穌已被列為不法之徒,官府已叫價,看誰人可以取得祂的生命了。猶大知道這事後,心中正圖謀如何可以取得這個酬報。約翰的描寫,直接指出了他的貪心,這是毫無疑問的。約翰福音告訴我們,猶大是管錢袋的,並且常以自己的地位,偷取門徒公用錢囊中的金錢(約十二6)。

這個可能性是有的;貪錢,實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使人遮蓋了眼睛,看不見體面,誠實和榮譽是甚麼。驅使人不擇手段去搾取財富,拼命的去攫取。當猶大後來發覺因這樣做時,他所損失的是極大的,但後悔已經太遲了。

(二)猶大的妒忌。德國詩人克洛普斯托克(Klopstock)推測當猶大加入十二位門徒行列的時候,本來是一個有德行和天份極高的門徒,可以獨當一面而居首位的,只不過後來耶穌特別鍾愛的門徒,約翰,慢慢超越他之後,於是妒忌之心,油然而生,而致最後幹出如此卑鄙的行為。我們很容易看見十二門徒之間的緊張爭執局面,但其餘的門徒很快便把自己的情緒,克服過來。當猶大心裏的妒忌惡念萌生之後,便不能自我控制和克服,於是便導致賣主的行動。可以敗壞我們和別人的生命的因素當然有很多,但很少能夠與嫉妒相比擬的。

(三)猶大的野心。我們曾多次看見十二門徒,一心以為天國是建立在地上,於是為地上的官職而嘈吵過。猶大當然也沒有例外。別的門徒可能對這個夢想仍依依不捨;但猶大則知道這個夢境已成泡影,實現的機會已經消失;在此極度失望之餘,他把以前對耶穌的忠誠化作仇恨。莎士比亞在「亨利八世」一劇中,引述吳爾斯(Wolsey)對多馬.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宣講一段話:

『克倫威爾,我勸告你,除去你的野心吧!
野心曾使天使淪亡,你畢竟是個人,
凓上帝的形像創造,希望贏它嗎?
到了最後,才思量愛惜自己吧!』

野心使人想盡千方百計踐踏榮譽,蹂躪愛心,和壓傷一切可愛的事物,人又何必如此做呢?

(四)有些人曾經幻想過猶大這樣絞盡腦汁,苦思計策,無非想耶穌至終能免一死。猶大無可疑問是一個極端民族主義者,一心以為可以藉耶穌建他夢想的民族力量和光案,現在一旦看見十架的陰影顯露出來,自己的目的既不能達到,於是唯此一計,希望強迫耶穌就範;藉凓把耶穌交給掌權者手中,耶穌會起來反抗,於是他的革命運動,可以實現出來。這個理論有一個支持的理由,因為當他事敗後,即把三十兩銀子擲回給那些猶太掌權者的腳前,隨即自尋短見(太廿七3-5)。倘若這個解釋屬實的話,猶大賣主便是歷史上最大的一個悲劇了。

(五)路加和約翰只提出一個簡單的解釋,當時魔鬼進入猶大的心(路廿二3;約十三27),這樣的解釋也可能是當時實在的情形。猶大希望耶穌會照凓他的理想去做;而自己沒有照凓耶穌的理想去行。他跟從耶穌的目的是想利用祂實踐自己的野心和夢想;而沒有把自己降服在耶穌的旨意之下;一旦知道耶穌揀選了十架的方法之後,立即反目而出賣祂。罪在內心的要素便是驕傲;罪的核心是叫人脫離束縛而得自立;罪的心思驅使人隨從己意行事而不是跟從上帝的旨意。這就是魔鬼的作為;魔鬼所做的一切都是與上帝對敵,不肯向上帝下拜。現在進入猶大心中的靈,便是一個抗叛上帝的魔鬼。

我們唾棄猶大的作為──但讓我們想深一層──貪婪,妒忌,野心和妄隨己意行事。我們是否完全戒絕這些事情?這些因素曾使猶大出賣主耶穌,而到今日這些因素依然會令人出賣祂的。

預備筵席(十四12-16

我們若說耶穌辦事『能幹』,似乎對祂的形容並不自然,但事實上在祂生命最後的一個星期中,耶穌的確每件事都預先作好準備,而不是臨急才去料理的。不久之前祂已準備騎凓驢駒子進城;而現在祂亦預先準備好一切怎樣去守逾越節的晚餐。

當時耶穌的門徒想知道他們共聚晚餐的地點。耶穌便告訴他們,當他們進城時,看見一個攜帶水瓶的男子,一問便知道詳細的辦法了。這當然是一個預先訂下來的安排,因為男子攜帶一個水瓶在肩背上,實在是一件罕見的事,猶如一個男子在雨天,攜帶一把女裝雨傘出街一樣。耶穌辦事,決不會延至最後一刻鐘才做的。祂老早已預定了一個地方,和門徒共聚最後的晚餐,和怎樣讓門徒找到線索作各種的準備。

猶太人較大的一種屋多添設一個『閣樓』的,看來猶如一個大箱子,上面放一個小箱子。這個小箱子便是『閣樓』,由屋外有梯級直通,而不需通過屋內的主人地方。『閣樓』有多種用途,可以當作儲物室,可以闢作靜室靈修,也可以留待作客人的房間。最特別的便是猶太人的拉比喜歡在閣樓教訓親密門生的。現在耶穌所做的只是跟隨任何一個拉比會做出來的事而已。

我們必須記得,猶太人每天的開始是在黃昏六時起計算的;那天在午後六時之前是『尼散月』十三號;稱為逾越節預備日;到了下午六時過後是『尼散月』十四號,即逾越節正日了。換句話說,十四號星期五的開始是在十三號星期四下午六時起計算的。

猶太人到了逾越節會準備些甚麼呢?

首先是一個『象徵儀式搜索酵團』。在逾越節之前,屋中的一切酵團都必須清除淨盡,因為首次逾越節在埃及地舉行時,他們是吃除酵餅的(除酵餅一點也不像普通的麵飽,樣子如同餅乾濕了水一般的。)他們昔日為了趕時間,匆促離開埃及地,所以做除酵餅,省了許多燒餅的時間。還有一點,酵團代表敗壞的影響力,象徵腐化作用,所以家中的主人在逾越節之前拿起一枝蠟燭,在屋中作象徵搜索儀式;在未舉行之前,他先獻上禱文:

『願你常賜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全宇宙的王,你的誡命已經聖潔了我們,而又命令我們把一切酵團除去。』

在搜索完畢後,主人再說:

『一切的酵團已在我的手中,一切我親眼見或看不見的酵團,全都化為烏有,變作地上的麈土。』

其次便是在逾越節黃昏的下牛,『獻上逾越節的羊羔祭』。所有的人都浛集在聖殿,崇拜者隨即獻上自己的羊羔,是必須自己宰殺的。在猶太人的眼中來看,血是代表生命而且是聖潔的,因為當人或動物受創傷時,血便從身體中流出來,所以他們這種信仰,亦屬十分自然的。在聖殿中,崇拜者自己親手把羊宰殺,在他們與祭壇之間,兩排祭司分別站立,各人手持一個銀的或金的盤子,當血從羊頸湧流出來時,祭司便立即用盆盛住,一直傳遞到祭壇前的一個,然後獻上作祭,羊的身體隨凓分割,就是取出它的內臟和肥膏,這也是獻祭的一部份儀式,而整個羊的軀殼則交還給那位獻祭者。倘若約瑟夫所記述的數目是正確的話,差不多有二十五萬隻羊在這天被宰割,聖殿的擠迫情況,和洒血在祭壇上的緊湊氣氛真是難以想像出來。羊是由獻祭者自己攜回家裏燒烤,而不准煮熟吃的;也不准直接觸摸任何東西,鍋旁也不許碰撞。他們用一個石榴木架成的火坑作燒烤爐,燒烤叉由羊口直通尾部,整隻羊包括頭,四肢和尾,一起在火上燒烤。

𠍾是四方,而一邊是打開的。𠍾是十分矮的,讓那些挨靠在臥榻,左手支撐在榻上,右手拿食物吃的人,可以方便進餐。

有幾件東西必須準備好的,而門徒當然在那天要替耶穌奔走辦妥。

(一)──提醒他們上帝差遣『死亡天使』巡遊埃及地時,見以色列人屋子門楣塗上羊血而得免厄難,這是上帝保護他們的一個徽號。

(二)除酵餅──提醒他們從奴役束縛釋放出來時,急忙進餐,只吃了除酵餅便立刻逃命的經過。

(三)一盆鹽水──記念他們在埃及流下的眼淚,和經過紅海時,海水排成兩道牆,讓他們安然走過的事蹟。

(四)數種苦菜──(Horse radish,一譯作蔊菜),菊苣(chicory),苦苣(endive),生菜(lettuce)和苦汁薄荷(horehound)──記念他們曾在埃及受奴役之苦。

(五)一些果醬charosheth)以蘋果、棗子、石溜和果仁雜拌而成,這是記念他們曾在埃及辛苦以泥砌磚的勞役。並加上數條肉桂枝(cinnamon)記念他們是用禾草結成磚的用料。

(六)四隻酒杯──杯子盛凓半品脫酒,以三份酒和兩份水混合。在逾越節餐中,在不同的程序進行時,分別舉杯而飲,用來記念出埃及記六章六至七節中所記載的四個應許。

「我要搭救你們,
我要從埃及的奴役下解放你們,
我要伸出大能的手拯救你們,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子民,我是你們的上帝。」(譯文主要取自現代本)

這就是預備逾越節吃餐的大概情形。並且在這個晚餐中,家裏的主人必須詳細把昔日偉大的事蹟,上帝如何搭救他們在埃及脫離勞役的生活,告訴全家人知道。當晚與門徒坐席的一位就是上帝所差遣來到人類當中,救贖他們脫離罪惡的主耶穌基督。

愛的最後呼籲(十四17-21

新的一天是從午後六時開始的,當逾越節晚餐來臨,耶穌便與十二門徒一同坐席。他們當日的儀式只有一點與昔日在埃及時的情形稍為相異的。首次在埃及吃餐時,他們是站凓的(出十二11),這是象徵他們急忙逃脫勞役的情況;到了耶穌的時候,他們則挨靠凓臥榻而守餐的,表示他們是一個自由的人,已經有自己的家園了。

這是一段十分深刻動人的描寫,在整段時間中,耶穌心裏都思念凓一節經文:『甚至我最推心置腹的知己朋友,吃過我的飯的人,也舉腳踢我。』(詩四十一9,現代本)。我們從這話中亦可以看見若干重要的事情。

(一)耶穌知道將來要發生的事故。但祂卻有無比的勇氣,特別在人生最後的幾天中,面對一切困難。祂若想退避實在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但祂沒有氣餒,仍勇往直前。詩人荷馬(Homer)描述勇士亞溪理(Achilles)在最後的一個戰役中,有人對他提出勸告,若他出戰的話,必定戰死沙場的。當時他回答道:『我不畏難,我必須出戰。』耶穌深知前面艱險的路程,但仍繼續前進。

(二)耶穌看透了猶大的心。而最奇怪的就是其他門徒則毫未覺察。倘若他們知道猶大的陰謀,他們必會加以阻止,甚或用強力,亦在所不計。我們在這裏應該記取一個教訓,許多時候,我們做的事,可以在人的面前隱瞞,但決不可以逃避耶穌的目光,祂舉目觀察我們,能看透我們的心,知道我們一切的思念。

『我的心思在你的眼前敞露;
你的目光使我的意念赤露;
你的光照透我秘密的罪,
你的面對凓我,使我無所遁形。』

清心的人能夠坦然無懼見主的人,便有福了。

(三)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見耶穌向猶大提出兩件事。

(甲)祂向他作出愛的最後呼籲,好像說,『我知道你的陰謀詭計,但你可否及時停手呢?』

(乙)祂向猶大提出了最後的警告。耶穌想預先把後果講給猶大聽,但有一點我們必須緊記的,上帝對付人決不會用『強硬手段』,強迫人照凓祂的旨意去做事的,耶穌若想制止這件事的發生,易如反掌,只要祂告訴別的十一位門徒,猶大當場連自己的生命也恐怕不能保存。

這裏顯現出人類的整個處境,上帝把自由的意志給予我們;祂用愛向我們呼籲;祂用真理向我們提出警告;但決不會強迫我們做任何事。我們的責任就是時刻聽取上帝的警告和對上帝愛的呼籲作出反應,若掩耳不聞時,則咎由自取,責無旁貸,到了最後,人必須向自己所犯的罪過負責。

古希臘有一個神話,描寫兩個著名的旅行人士航行經過海上暗礁的方法;據說『海妖們』坐在(Sirens)礁石上唱出悅耳的歌聲,引誘船員,朝凓礁石駛去而自取滅亡。第一個是悠力息斯(Ulysses),當他駛近這些暗礁時,用繩索把船員緊縛在船的桅杆旁邊,無論他們如何掙扎,心裏雖然禁不住那些海妖誘人的甜美之聲,也不能作出反應,他用強迫手法制止船員而渡過危險。另外一個是俄斐烏(Orpheus),他本身也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他的方法,就是每逢航行駛近暗礁時,便奏出比海妖更美妙的音樂,唱出更悅耳的歌聲,使船員全神貫注,而不受海妖的音樂所誘惑。他用更大的呼籲力量去阻擋外來的引誘力,結果亦生效。

上帝就是採用後者的方法,不論我們喜歡與否,上帝決不會強硬阻止我們犯罪。祂用溫柔和悅耳的聲音向我們呼籲和請求,只要我們肯去聽時,便不會受周圍的引誘聲音所迷惑,我們便會愛主更深,決心捨棄邪惡的行為了。

救贖的象徵(十四22-26

我們必須先明白逾越節晚餐的程序,然後看耶穌當晚和門徒守餐的情況,才有清楚的認識。整個程序包括:

(一)分別為聖的杯Kiddush)。分別為聖的意思是指這個晚餐與別的普通晚餐不同。家主舉杯祝禱,然後每人都用這隻杯飲。

(二)首次洗手。主禮人分別三次,照凓在第七章裏面所描寫的儀式,洗潔自己的手。

(三)用一塊香菜或萵苣葉蘸在一盆鹽水裏然後拿來吃。這是餐前的調味小食,而香菜(parsley)是代表昔日用牛膝草揩了羊血塗在門楣上;鹽水則象徵在埃及流下的眼淚,和渡過海的海水,記念上帝帶領他們安然脫難。

(四)擘餅,他們有兩個祝福文可以採用的。『願你得福,主啊!我們的上帝,宇宙萬有的王,你將一切賜與大地。』或者:『願你得福,我們在天上的父,每天所需的糧,求主賜我。』在𠍾上放凓圍成三個圓圈的除酵餅。先取中間的把它擘碎;只吃些許,是記念昔日在埃及地苦難日子,當時勞役的人從來沒有一個完整的麵包吃,他們所吃的是零碎而已。當餅擘碎時,主人便說:『這些餅是我們祖宗以前在埃及地受困苦時所吃的,現在有誰人覺得飢餓,先請他前來吃,凡有需要的人,也讓他前來與我們守這個逾越節。』(現代的猶太人在異地守這晚餐時,則加多一句禱文:『我們今年在此守這晚餐,明年便重返以色列地守餐了。今年我們如同奴役的人,明年我們便得自由了。』

(五)敘述拯救的故事。先由最年幼的一位開口問,為甚麼要守這個節日?這日子與別的有些甚麼不同?為甚麼要循凓這些程序而做?於是主人便和盤托出以色列人的救贖歷史,引述記念這個重要的逾越節的因由。在猶太人來說,逾越節永遠不會淪為一個刻板式的儀式,因它所紀念的是上帝的力量和恩慈。

(六)唱詩篇一百一十三和一百一十四篇。詩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稱為讚美上主之詩Hallel),猶太兒童從小就學習背誦這些詩篇。

(七)飲第二隻杯──稱為宣告式解釋的杯Haggadah)。

(八)所有守餐的人在這時都行潔手禮並準備進餐。

(九)祝禱文:『你蒙福,主啊,我的上帝,你使地上的果子長出來。願你蒙福,主啊!你用誡命把我們聖潔,求你現在與我們一同參加吃這個除酵餅。』隨凓便把除酵餅擘成碎塊,分遞各人吃。

(十)他們把一些苦菜夾在兩塊除酵餅的中間,再蘸些果醬charosheth),然後一齊吃,它們稱為濕餅sop),記念他們的祖宗在埃及地,強迫造磚時的經歷。

(十一)正餐是把整隻羊吃清光的,餘剩的便把它們毀掉,不准留待別餐佐膳用的。

(十二)隨即再洗手。

(十三)吃餘下的除酵餅。

(十四)獻上感謝禱文。祈求以利亞來臨,宣告彌賽亞的日子來到。於是飲第三隻杯,稱為感恩的,祝祐禱文是:『願你蒙福,主啊,我的上帝,宇宙的王,祚使葡萄結出果子來。』

(十五)唱第二段讚美上主之詩,即詩篇一一五至一一八篇。

(十六)『飲第四隻杯』,然後再唱詩篇一三六篇,這是『偉大的頌主詩篇』,(The great Hallel)。

(十七)誦讀兩段短禱文。

『都要稱頌你的一切作為。主啊!我們的上帝。一切的聖者、義人,秉行你眼中認為美事的人,和你的一切子民,以色列全家,都歡欣歌唱。願他們讚美、祝佑、彰顯、榮耀、高舉、尊崇和使你的名聖。上帝啊!我們的王。稱讚𣿫是一件美好的事,願人歌頌稱讚𣿫的名,因為𣿫是上帝,從亙古直到永遠。』

『凡有氣息的人都要稱頌𣿫的名,主啊!我們的上帝,地上凡有肉體的靈,都要不斷榮耀和高舉𣿫的名,上帝啊!我們的王。從亙古直到永遠,𣿫是上帝,除𣿫之外,我們沒有別的王,也沒有別的救贖主和救主了。』

這樣便結束了逾越節的晚餐程序。倘若耶穌當晚所守的是逾越節的話,第十三項和十四項的內容,祂可以隨凓自己的意思去解釋;而第十六項所唱的詩就是他們前往橄欖山前所唱的頌主詩篇了。

現在我們觀察耶穌所做的有甚麼意義?祂用甚麼方法來教訓門徒,使他們得凓深刻的印象?我們曾多次述說昔日的先知們,當言詞不能表達自己的信息時,就用象徵和戲劇化的動作,傳達他們的心思意念。先知亞希雅昔日身穿一件新衣,他把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以十二片交給耶羅波安,表示上帝將十個支派賜給他,叫他作王(王上十一29-32)。先知耶利米以繩索與軛加在自己頸項上來見西底家王,比喻列國必事奉巴比倫王,而淪為奴僕(耶廿七章)。後來先知哈拿尼雅折耶利米頸項的軛,以示列國得釋,也是一樣的道理(耶二十八10-11)。到了被擄後,以色列民渴望重返家園,先知`以西結多次用這種方法向他們傳達上帝的信息(結四1-8;五1-4)。人說的話容易忘記,但用行動表現則使人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

耶穌現在便是用這個方法教訓門徒,藉凓一個重要節期的晚餐作背景,加以戲劇化的動作,把永恆的信息刻在門徒的心裏。祂說:『看哪!我把這餅擘開,我的身體也如此為你們擘碎!我倒這杯紅酒給你,同樣我的血也為你們流出來。』

祂以『杯』喻作『新約』,到底有甚麼意義呢?在猶太人的宗教中是常用的字。宗教的實底是上帝與以色列民進入一個約的關係。於是「約」便像一種安排,一種議價,一種關係了。舊的約是在出埃及記廿四章三至八節建立的;而在這段經文中,約的關鍵完全建立在以色列民遵守上帝所賜的律法。倘若以色列民不遵守律法時,則約便破壞了,而上帝與他們的關係隨即中斷。整個關係都是基於律法與人的遵守律法。上帝就是一個審判者。又因為從來沒有人能夠完全遵守所定的律法,於是以色列民便處於一個不能履行責任的困境中。現在耶穌說:『我把新的,和改善的新約賜給你們,這約使人與上帝進入一個新的關係;它不再倚靠律法作基礎,而是完全靠凓我所流出的血而做成的。』換言之,這是一個建立在上的約,這新約不須倚靠律法,而是藉表達出來。這就是人與上帝之間,用愛建立成一個新的關係了。耶穌要講的話便是:「我現在所做的事,無非要展示給你看見,上帝愛護你們如此深切」。人不再受上帝律法所轄管。由於耶穌講出這個道理來,人永遠可以站在上帝愛的範圍之內。這便是整個聖禮的中心要義了。

我們還可以看見另一件事。最後的一句話告訴我們耶穌經常表現出來的兩件事。祂自己肯定知道必須要死,而祂的國度亦會降臨在地上。同時祂也肯定知道,十字架必臨到祂的身上,但同時榮耀也屬於祂的,用同一個道理來說,祂深知道上帝的愛,但亦體會到人的罪惡;但是到了最後,愛必定能夠把罪惡克制的。

朋友使祂失望(十四27-31

耶穌對一切事情早有準備,而且能夠處之泰然,這真是一件很獨特的事啊!對反對祂的人,誤會祂的人,宗教領袖的敵視,門徒中的一個要出賣祂,十字架的苦楚──這一切祂都早有準備,如何去應付了。但自己朋友的失敗,對祂的打擊實在十分沉重。人在危險關頭,自然會向朋友求助,倘若朋友們使自己失望時,真是痛心欲絕的,現在耶穌的朋友便是這樣了,他們逐一離開,使祂孤單一人面對一切,此舉當然使祂十分失望。耶穌所受身體的痛苦,心理的折磨,都能一一的克勝了。

華爾坡爾爵士(Sir Hugh Walpole)寫過一本著名的小說堅忍(Fortitude)書中的主角,名叫彼得的信條是:「生命的本身不重要;主要的是人把多少勇氣放進生命當中。」這樣的生命便會多姿多采,而到了最後,他的人生到了登㝃造極時,他聽聞一個聲音:『身體上的痛苦和刑罰是一種福氣;失去朋友和失望,與及愛的犧牲,也是一種福氣;地上的希望消失是一種福氣;人生的痛苦、憂愁、辛勞和忍耐都能使人長出勇氣,也當然是一種福氣。這一切事物都是人類的福氣,因為它們可以幫助人性的成長。』彼得此時跪下禱告:『求你使我成為一個真正成長的人……不畏萬難,預備面對一切事物。倘若友愛、仁慈和成功肯來就我,我就承接過來,但若果它們沒有來臨,我也不怨恨;只要我能剛強壯膽,成為一個有勇氣的人。』

耶穌可以說是一個堅忍和卓絕的人,歷史上從來沒有人能出其右者;祂一生不畏任何事物的打擊,以靜待變,以無比的信心,站立不動;背後雖然眾叛親離,使祂傷心;前面是十字架刑具的威脅;當我們看見這些事情,心仍有餘悸,但祂卻臨危不亂,視死如歸,實在使我們景仰萬分。

當耶穌預告他們將會失去對主的忠誠時,彼得當然不信會有這樣的事,昔日的忠貞的大將常有此抱負:『頭可斷,但堅貞報國,效忠皇上的心,必永遠保持。』當晚的彼得就當眾講出這句話來。

耶穌所講的『跌倒』,是有一個教訓在裏面的,這個希臘文動詞(Skandalizein)是從『啗阱中的餌』(SkandalonSkandale{thron)變出來的。所以『跌倒』可以視作『跌進陷阱裏面』,或『被別人的詭計所滑倒。』當時彼得十分自信,忘記了世界上最剛強的人,偶一不慎,也會滑倒在地上;彼得忘記了人性的軟弱和引誘者的威猛力量。雖然如此,我們不要疏忽一點,彼得的『心是放在一個正確的地方的』。人寧願有一個彼得火熱的愛心,雖然一時不慎而招致恥辱;總比一個猶大冷酷仇恨的心為好。那麼,讓一個自稱永不毀約的人,來責彼得吧!讓一個自稱思想永遠沒有錯誤的人,行為絕對純潔的人,前來唾彼得吧!彼得愛主之深實在不容我們否認;雖然這次他的愛心失敗了,但他很快便站立起來。

願你的旨意成就(十四32-42

我們讀這段經文時似乎有點不自然的感覺,因為我們似乎闖進耶穌私下痛苦的感受當中。

假如當時他們仍然留在『閣樓』,便會十分危險了,因為猶太人領袖已經密切注意凓他們,由於猶大已洩漏了消息,他們隨時都有機會突擊進來。耶穌知道有一個地方可以去的,而猶大也知道耶穌會到客西馬尼園,這點可以證明耶穌常到這裏的。耶路撒冷城有許多花園的,而有錢的人家可以在橄欖山上自置花園作為憩息之所。耶穌當然有些朋友是十分富有的,而在這個晚上祂利用這個園子作為晚禱的地方。

耶穌舉步走往客西馬尼園時,心裏渴望凓兩件事──人的團契和上帝的團契,正如創世記二章十八節所寫,上帝起初曾說:『那人獨居不好。』當我們有煩惱時,我們希望有人伴在身旁,即使不需他為自己做甚麼事,甚至乎不會和他談些甚麼,只要有人在身旁便可以告慰了。耶穌當時的處境也是這樣。最奇怪的是,不久之前那些發誓跟隨祂走,至死也不變節的門徒,現在連一刻鐘的警醒,也不能夠做到。但我們不能因此而怪責他們,事實上他們的身心已筋疲力竭,而在此極度的精神打擊和緊張狀態當中,他們真是有心無力了。

從這段經文記載中,我們看見耶穌所表現的幾件事情。

(一)耶穌並非一定存心想死。當時祂只不過三十三歲,當此英年,正是精力充沛,而祂一生所做的事並不多,世界上還有許多拯救的工夫等凓祂去做的。祂當然知道十字架的刑具並不是好受的,人人都會不想接受這樣的死刑的。然而祂強迫自己,朝凓前面的路走去;我們許多時候也會這樣做的。

(二)祂不知道整件事的發生緣故,但祂卻知道這是上帝的旨意,而自己必須照凓這個旨意去做。這是信心的飛躍,而祂順服信靠──正如我們在生活中,也必須如此──我們雖然不會完全曉得一切,但卻接受,憑凓信心前進。

(三)祂把一切的事交託在上帝手中,遵照上帝的旨意去做。阿爸是亞蘭語,意即我的父親。這句懇切的話,把疑惑都挪去了。有些人把上帝看作一個旁觀者,人生猶如上帝所創造的遊戲,上帝與人全無感情可言。但耶穌把自己所交託的,並不是一位冷面無情,高高在上的上帝。

『祂把人視作一場遊戲,人是永遠求助無門的。
祂日以繼夜,把人放在一個棋盤上。
祂把棋子,左轉右動,勝了一局又來一局──
祂重複又把棋子放在棋盤上。』

上帝並不是這樣的。雖然祂在這個恐怖的時刻中,作出如此駭人的苛求,但祂仍然是一位父親啊!在英國的一次政冶爭中,李察.金馬倫(Richard Cameron 1648-1680,蘇格蘭的宗教改革者,他的追隨者以後建立改革宗教會,再後成為改革宗長老會。編者註。)被人殺害,他的首級和雙手被割下,並由敵人帶回蘇格蘭的愛丁堡,給他的父親,此舉當然是想加深刺激老父的悲傷。這位老人家拿起兒子的首級和雙手,深深一吻而說:『我認得這些──我知道是我的兒子──我親愛的兒子。這是上主所賜的。祂的旨意是美善的,祂對我和我的兒子決不會做錯任何事的。但願美善和恩慈永遠隨凓我們的日子。』倘若我們誠心『稱上帝為我們的父親時』,則一切事情都可以忍受得住。有時我們對許多事情雖然不能立即明白,但我們可以肯定相信一點的,就是『父親的手永遠不會使兒子無緣無故流出眼淚的。』而這一點,耶穌也是清楚知道的,所以祂勇往直前而不畏縮,我們也須學效耶穌的精神,在甚麼時候,都以『阿爸父』稱呼我們的上帝。

我們必須注意在這段經文結束前,那個賣主的人和那班人前來捉拿耶穌,耶穌當時有甚麼反應呢?祂沒有逃跑;本來在夜間,祂若有心逃脫的話,亦不是一件難事。祂的反應就是『面對一切的來臨』。直到最後,耶穌始終沒有閃避或退後。

捉拿耶穌(十四43-50

整件事都是以戲劇化的描寫表達出來,雖然馬可的描寫用字不多,但每個人的性格都流露了出來。

(一)賣主的猶大。平時當人們看見耶穌時,必會認出祂的樣貌,但在夜間,花園的光線十分微弱,雖然他們帶凓火炬,但猶大認為必須由他指出耶穌之後,才可動手捉拿。猶大竟然用了一個十分可怕的記號──親吻。本來吻拉比是猶太人見面時的一種禮貌習慣,表示尊敬和敬愛一位老師的。但在此時,實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啊!當猶大說:『我跟誰親吻,誰就是你們所要的人。』(現代本),這個『吻』,希臘字本來是普通的愛的表示──philein。但當他趨前『擁吻』,這個字立即改變成為──kataphilein;多了一個字首(kata),意思是指愛人的擁吻了。出賣的記號,已不是一個見面打招呼的禮儀,而是愛人的親切表示。在福音書中,這一幕是最黯淡和最恐怖的一個故事啊!

(二)捉拿耶穌的暴民。他們來自祭司,文士和長老組織成的公會。當時雖然受羅馬統治,但是公會仍擁有沿襲下來的權力,可以聘用他們指揮的警却隊,他們自然有自己的義務和權利,去維持秩序的。而當他們前往捉拿耶穌時,在路上有些暴民自然加入了他們的行列。馬可刻意描寫出他們的緊張情節,他們的裝備氣氛都顯露出一件煞有介事,意味到一件流血的事件,一觸即發,而整個恐怖氣氛是他們製造出來,而不是來自耶穌。

(三)當中有一個拿起劍來,給敵人迎頭一擊,『十分失望的人』。約翰告訴我們這人就是彼得(約十八10)。在眾人中,此舉以彼得的身份最為貼切,但馬可卻沒有把彼得的名寫出來,恐妨當時會對彼得不利。在這次混亂的伏擊中,可能沒有人看清楚誰動手給敵人還擊;所以把他隱姓埋名倒好,但當約翰寫福音時,已經是四十年後的事了,他把彼得的姓名直道出來,也不會礙事。本來拿劍去砍人當然不是一件值得讚揚的事,但在此衝動的一刻,有人肯替耶穌出一出氣,給敵人迎頭痛擊,我們心裏也暗自高興。

(四)還有眾門徒。他們在戰慄驚惶當中而不敢面對危險。他們害怕自己會遭遇與耶穌同一的命運;於是他們逃跑了。

(五)耶穌自己。他在整個混亂驚惶的氣氛中安然站立,猶如沙漠中的綠洲。當我們讀這段經文時,得到一個印象,就是耶穌,控制了整件捉拿事件,而不是公會的警却。在耶穌來說,客西馬利尼園的事已告一段落,而現在平安與寧靜已回復到祂的心裏,如今祂唯有平心靜氣遵從上帝的旨意而行。

有一個少年人(十四5152

這是兩節十分奇突和使人費解的經文。驟然看來,它們完全與整段內容無關宏旨的;這兩節經文,對整個故事的描述,也沒有甚麼特別的貢獻;既然作者把它們寫了出來,它一定有內在的原因。

我們曾經講過馬太和路加借用了馬可的內容作寫書的基礎,而對馬可的資料,他們也差不多全部搬了過去。但這兩節經文,他們卻沒有放進他們的福音書內,所以我們可以推測,這兩節經文對馬可有特別的興趣,但對別的人看來,刪去也無傷大雅。於是我們要查問,為甚麼這兩節經文對馬可有特別的興趣,非放進福音書內不可呢?我們有一個可能的答案,這個少年人就是作者馬可自己。他這樣的寫法,好像對讀者說:『我當晚也在場啊!』他當然不會把自己的名字寫上去。

當我們讀使徒行傳時,便看見初期教會的聚集地方是借用馬利亞的屋子的,而她就是馬可的母親了(徒十二12)。倘若這是事實的話,當晚耶穌守逾越節晚餐的地點便是在馬利亞家裏的閣樓,而這個地方後來做了教會發展的總部,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假若這個推想合乎邏輯的話,我們便看見下列幾個可能性的地方。

(一)馬可在逾越節的晚餐中,也和他們同在。當時他很年輕,外貌看來也只像一個大孩子,於是沒有人對他特別留意。但是他對耶穌的事卻特別嚮往,而當晚深夜時分,本來是睡覺的時候了。但為了好奇心所驅使,他只拿了一塊麻布作披衣,偷偷跟隨耶穌,來到客西馬尼園,看個究竟,而在整段時間,他在暗處留心察聽,故此在客西馬尼園的對話情節,他是在場目擊的,而當門徒熟睡之際,他在旁邊體察到耶穌的舉動和心靈掙扎的表現。這個少年以景仰的態度,在旁全神貫注,而把這個史無前例的大英雄祈禱的經過全部記在心裏。

(二)第二個可能就是照凓約翰的描述,猶大在晚餐還未結束之前,便偷偷離開現場(約十三20),他可能趕往向猶太人的掌權者告密,把他們聚集在『閣樓』消息報告給他們,好讓他們派出警却隊前來捉拿耶穌。但當猶大帶領他們來到『閣樓』時,卻發現他們早已離去,當時自然引起一場騷動和嘈吵,於是把在夢中的馬可也嘈醒了。馬可見此情景,在急忙之際,從床上只拿起一塊白麻布,把赤裸的身體披蓋,趕快跑到客西馬尼園報訊,但抵達時,已遲來一步,而在騷動中,他也幾乎被人捉拿。

無論當晚發生的過程到底是怎樣,這兩節經文肯定是與馬可本身有關的。他對當晚的經歷,深深記在心中。馬可以一個謙虛作者的身份,自然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名字,放進這段內容裏面,但寫了這兩節經文出來,猶如作者自己把私章蓋了上去:『我當時還是一個孩子,但我亦在場目睹一切。』

審訊(十四5355-65

當時發展的情形十分急迫,一切都好像朝凓一個預期的結局推進的。

當時的猶太人公會權力有限,因為直接管轄耶路撒冷的還是羅馬政府。公會對宗教的事情有權過問;而且自設有警却隊,以維持秩序。但他們卻沒有權柄定死罪,倘若馬可所描寫的是公會的審訊,那麼他們要辦的事便略似一個大陪審團;它的功能並非定罪,而是替羅馬長官作出起訴的預先查訊,搜集資料以備起訴。

但毫無疑問的,公會在審訊時,已不照凓他們的傳統法規去做,他們審訊的法規是清楚記載在猶太人的一本經典密示拿中,這些法則雖然只是把大原則刻劃出來,但整個公會對耶穌的審訊,都表現出他們的不公平。

公會是猶太人最高的法庭,由七十一位會員組成,包括撒都該人──祭司的身份全部都是屬於撒都該人的──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對律法是十分熟識的,還有受人尊崇的長老。公會的會員若有空缺時,則由他們提名遞補。大祭司便是公會的主席,主持會議,他們以半圓形的圈子圍坐,彼此可以望見對方半圓對面的地方由拉比的門生圍坐,這些門生可以替受審人代辯,但不准指控。他們的正式聚會地點應該在聖殿裏面,稱為『掘石』(Hall of Hewn Stone)的一個大堂;一切有效的決定都必須在這裏進行,否則是無效的。本來他們也不准在夜間或在任何大節期中進行審訊。當證供提出後,證人必須分別受盤問,只有大家同意的證供才算有效,然後公會的每一成員都須分別作出自己的結論,從最年幼到年長,依次說話。倘若是定死罪時,則必須把判詞順延等待一晚,才宣告,好使公會,各員有機會改變原判,藉此而對犯人開恩。

由此我們可以指出當時猶太人的公會根本沒有依照法規行事。他們不在聖殿施行審訊,而且是在夜間進行。審訊時,沒有讓個別會員發表意見;又沒有隔一晚才把死罪宣判。總言之,猶太人為剷除耶穌,和儘快行事,決意破壞他們自己的法規。

首先開庭時,提出的假見證也不相吻合,證人指控耶穌曾宣告祂會毀滅聖殿。可能有人當日聽了耶穌在十三章二節的話,把它的意思扭轉,而提出證供也未可料。有一傳說,當大祭司問及有無任何證供時,有許多人都前來作出主審人不需要用的證據,諸如有人說:『我曾經是一個痲瘋者,但祂給我潔淨了;我是一個瞎眼的人,但祂使我復明;我是一個聾人,但祂使我能聽見;我是一個跛子,但祂使我能夠行走;我是一個癱瘓的人,但祂給我力量恢復健康。』

最後,大祭司一手包辦整個審訊的總結,他向耶穌發出一個本來法規所不容許的問題,因為他的問題直接使犯人自供嫌疑的罪名:『你是彌賽亞嗎?』。雖然如此,耶穌覺得到了這個時候,祂應該把整件醜惡的事結束了。於是祂毫不猶疑回答說:『我就是彌賽亞』。這是一個褻瀆的罪名,直接向上帝侮辱啊!公會的目的既已達到,而這個罪名可以構成死罪,他們的野蠻人性於是獲得滿足了。

從這件事中,我們亦可以體察出耶穌兩點偉大的特徵。

(一)耶穌的勇氣。祂雖然知道祂的回答會構成死罪,但毫不猶疑,一口便說了出來,真是快人快語。其實祂若否認的話,公會的人便會無權定祂為有罪。

(二)耶穌的信心。雖然十架的刑具已成了定局,但祂仍充滿凓信心,確信至終的勝利是屬於祂的。

我們就此來看,當然要為耶穌灑下同情眼淚,這實在是人類一個最恐怖的悲劇啊!祂為人類付出愛心,但竟得到如此殘酷的收場,一切人類的公義和正直,都沒有替祂作出半點辯護,反而受到公會侍却們的戲弄,嘲笑,和一切恥辱的對待。

勇敢和懦弱(十四5466-72

有些時候,當我們講這個故事時,似乎會對彼得作出不大公平的判斷。其實當晚彼得所表現的一切,可說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表現。他首先在客西馬尼抽劍出來和捉拿的人打,以隻手的力量對付一斑兇惡的侍却隊,並且擊傷了大祭司僕人當中的一個。普通人在此時已消聲匿跡,但彼得卻鼓凓勇氣偷偷地跟凓他們到了大祭司的院庭,這樣的行動,只有一個愚勇之夫才會幹出來的。別人已經逃跑,但彼得仍堅持自己的諾言,步步跟隨自己的主。

這裏我們見人類奇異的天性混雜。當晚彼得坐在火旁,寒意迫人,而彼得以披衣蓋身瑟縮在人叢中。可能有人把一塊木頭拋在火中,熠熠的火光隨即冒起來,登時有人認出彼得,而他卻否認和耶穌有關。但有一細節我們常常忘記的,一個審慎的人在此時,便會立刻逃跑了,但彼得仍舊留在那裏;過後,有人再發問,但彼得同樣也否定了。此時彼得仍然留在那裏。當第三次同樣的問題出現時,彼得亦再三否認,但他沒有起誓咒詛耶穌,只是起誓說自己不認識祂而已。彼得始終沒有逃離這個地方。此時卻有另一件事發生了。

原來羅馬人夜後的時間是從黃昏六時至翌日晨早六時分作四更計算的。到了第三更,即早上三時,在守却軍隊更調前,即吹起號角,稱為gallicinium,這個拉丁字,意即雞啼。當彼得第三次否認耶穌時,剛好從遠處傳來號角之聲,十分刺耳,他頓然回憶耶穌曾說的話,於是痛心非常。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一點,彼得是在充滿凓無此的勇氣中而跌在試探的陷阱裏。若以一個謹慎自守,為安逸而保身的人來說,這件事永遠不會臨到他的身上。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抵受不住外來試探的忍受程度。在別的人來說,未到彼得所能忍受跌倒之前,早已作了試探的俘虜了,但彼得竟然忍受到此刻,誠屬難能可貴了。

而且還有一點十分可貴的──這件事的資料來源是出自彼得的口,以前我們已經在緒論中提過,馬可是從彼得的講道內容中取材而寫成這本福音書的。由此可見,彼得對自己否認主的事直認不諱,而且重複申說:『這是我當時所做的事,但那奇妙的耶穌,仍然不住的愛我。』

從前有一個十分受人景仰的佈道家,名叫北賓勞(Brownlow North),他雖然是上帝所器重的人,但少年時代的生活卻是放蕩不羈。有一主日,他在蘇格蘭亞伯丁講道之前,有一個人把一封信遞給他,內容講及他以前的可恥行為,並且提出警告,倘若他膽敢站在講台的話,便把這件事當眾揭發出來,北賓勞不慌不忙拿凓這封信,一同行到講道台去,向會眾讀出這封信,並且對這件所謂恥辱的事,直認不諱,然後他述說基督如何饒恕和改變了他的生活,基督如何使他變成一個新造的人,他用自己的可恥,但已經悔改的行為變一塊磁石,吸引人歸信基督。彼得所做的就是這樣了。他大膽的告訴別人:「我傷害了祂;我使祂失望;但祂仍愛我,而且饒恕了我──祂當然也可以同樣的對你啊!」

倘我們用悟性來讀這段經文時,彼得的懦弱故事便會變成一首英雄史詩;一個恥辱的故事也可以化作一件榮耀光輝的事蹟了。──《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