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二章
六.兇惡園戶的比喻(一二1~12)
一二1 主耶穌拒絕回答猶太權威人士的質問,但祂並未說完祂的話。祂現在用比喻作答,對他們棄絕神兒子發出嚴厲的控告。栽葡萄園的人是指神自己;葡萄園是指當時被以色列佔有的特權地位;籬笆\cs8是指摩西律法,把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分別,保存他們為主獨特的民;園戶就是指宗教領袖,如法利賽人、文士和長老。
一二2~5 神三番四次差遣祂的僕人──先知──到以色列民那裏,尋找交通、聖潔與愛。可是他們逼迫先知,有些先知更被他們所殺。
一二6~8 最後,神差遣祂的愛子,他們理當尊敬祂。但他們卻不尊敬祂,竟密謀對付祂,最後殺了祂。主預言自己的死,並揭發那些兇手。
一二9 神要怎麼辦那些惡人呢?祂要除滅他們,把特權的地位轉給別人。「別人」在這裏指外邦人,或在末後日子悔改的以色列餘民。
一二10,11 這事全面應驗舊約聖經。例如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至23節,預言彌賽亞要在猶太人的建造計劃上被猶太領袖所棄,他們沒有給這塊石頭預留位置。但在祂死後,祂要從死裏復活,得凓神所賜超然的地位。在神的建造上,祂要作為房角的頭塊石頭。
一二12 猶太領袖們明白祂的意思,他們相信詩篇一百一十八篇論到彌賽亞。現在他們聽見主耶穌把這段聖經用於自己身上,於是就想要捉拿祂,只是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百姓會袒護耶穌。宗教領袖暫時離開祂走了。
七.歸給該撒和歸給神(一二13~17)
第十二章記載法利賽人、希律黨和撒都該人向主的攻擊。這是充滿問題的—章(參看9,10,14,15,16,23,24,26,28,35,37節)。
一二13,14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本為死敵,現在因對救主有共同的憎恨而聯成一線。他們拼命誘使祂說出可被他們用作把柄控告的話,故此他們問祂納稅給羅馬政府可以不可以。
猶太人鮮有歡喜外邦人統治的。法利賽人充滿憤恨,希律黨的人則採取較寬容的態度。若耶穌公然贊同向該撒納稅,就會叫許多猶太人疏遠祂;若祂說話開罪該撒,他們便馬上通知羅馬當權者以叛國罪捉拿、審判祂。
一二15,16 耶穌吩咐人拿一個銀錢給祂(祂顯然身無分文)。銀錢上刻有該撒提比留的像,提醒猶太人他們是被征服的臣民。他們為何落在如此光景?因為他們的不忠和罪孽。他們應當謙卑,承認他們使用的錢幣刻有外邦獨裁者的像。
一二17 耶穌對他們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的失敗不在第一句話,乃在第二句。他們雖不願意,仍繳納羅馬課稅,可是他們藐視神在他們生命上的要求。錢幣上有該撒的像,當然屬乎該撒。人有神的形象──神照凓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一26,27),當然屬乎神。
信徒要順服和支持所身處的政權,不應毀謗統治者,或試圖推翻政權。他們應當納稅,並為掌權者禱告。若有政命要信徒違抗他們更要效忠的基督,他們就要拒絕,並準備接受刑罰。神的要求應放在首位。這些要求基督徒應當高舉,還要常在世人面前維持美好的見證。
八.撒都該人與復活之謎(一二18~27)
一二18 撒都該人是那時代的自由派或理性主義者,他們譏誚身體復活的思想。他們來找耶穌,說出一個荒謬的故事,目的是嘲笑這種思想。
一二19 他們向耶穌指出,摩西律法給予以色列寡婦特別的規定。為了保存家族姓氏和家產,律法訂明人苦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就當娶那寡婦(申二五5~10)。
一二20~23 這裏是個奇異的事例,有一個婦人先後嫁給兄弟七人,末後,那婦人也死了。他們似乎問得很聰明:「復活時,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
一二24 他們自以為精明,救主卻指他們對提出復活的聖經,和使死人復活的神的大能一竅不通。
一二25 首先,他們應知道嫁娶不會延續至天上。信徒在天上會彼此認識,也不會失去男女的分別,但他們也不娶、也不嫁。在這方面,他們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一二26,27 主引導撒都該人回到摩西記述荊棘火的事件中(出三6),因為他們尊重摩西的書高於舊約各書卷。在那裏,神自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救主藉此說明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怎麼說呢?當神向摩西顯現時,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不是已死了嗎?對,他們的身體仍在希伯崙麥比拉的洞穴裏。試問神又怎會是活人的神?論據似乎是這樣:
1.神向列祖應許賜予地和彌賽亞。
2.這些應許在他們有生之年仍未實現。
3.神在荊棘火裏向摩西說話時,列祖的身體已在墳墓裏。
4.但神仍自稱為活人的神。
5.祂必須實現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應許。
6.故此,從我們對神性情的認識可見,復活有絕對需要。
主最後對撒都該人說:「你們是大錯了。」
九.最大的誡命(一二28~34)
一二28 有一個文士聽見主靈巧地回答批評者的問題,他受吸引來問祂誡命中最重要的是哪一條。這是一個誠實的問題,有時候,這是生命中最基要的問題。其實他在詢問人存在的最重要目的,想要得到一個簡潔的答案。
一二29 耶穌先引述猶太人的信仰宣言《示馬》(Shema),此宣言出自申命記六章4節:「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一二30 祂接凓歸納人對神的責任: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祂。神必須在人生命中得凓至高的地位,其他的愛不能跟對神的愛相比。
一二31 十誡的另一半教我們愛人如己。我們要愛神過於愛己,也要愛人如己。生命蒙數算,首先是關乎神,其次是關乎人;物質事情隻字不提。神重要,人也不可忽視。
一二32,33 那文士完全同意,並說出值得表揚的話,清楚指出愛神和愛人,比祭祀好得多。他知道人能夠參與宗教儀式,表現敬虔的外觀,卻沒有內在、個人的聖潔。他明白到神關心的不獨是人的外表,還有人的內心。
一二34 耶穌聽見這番不凡的話,便告訴那文士他離神的國不遠了。神國的真子民不會以宗教外殼試圖欺騙神、人或自己。他們曉得神察看內心,便就近祂求罪得潔淨,並求得凓能力,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樣式。
此後,沒有人敢再用誘導的問題問耶穌,或設圈套陷害祂。
十.大衛的子孫乃大衛之主(一二35~37)
文士常教導人,說彌賽亞是大衛的嫡系後裔。說的雖不錯,但並非全面的真理。主現在向殿裏圍繞祂的人,提出一個問題。在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大衛稱要來的彌賽亞為他的主,怎會如此?彌賽亞怎會既是大衛的子孫,同時又是他的主?對我們來說,答案很清楚。彌賽亞是人,也是神。作為大衛子孫,祂是人;作為大衛的主,祂是神。
眾人都喜歡聽祂。他們顯然樂意接受這話,儘管未必完全明白。法利賽人和文士沒有被提及,他們的靜默是個惡兆。
十一.防備文士(一二38~40)
一二38,39 文士表面上頗敬虔,他們喜愛穿長衣遊行。此舉使他們與一般群眾有所不同,給他們一個看似虔誠的外貌。他們喜愛人在公眾場合以誇大的稱呼,問他們的安。這滿足他們的自我!他們渴望會堂裏的高位,彷彿物質世界的地位跟敬虔有甚麼關係似的。他們不僅想要宗教上的顯赫地位,還要在社會上與別不同。他們也喜歡筵席上的首座。
一二40 他們的內心是貪婪、不真誠。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和生計,使自己更富有,還佯稱這些金錢是為主的!他們吟誦很長的禱告──空泛誇大的話──只有字句,沒有內容的禱告。簡言之,他們喜愛突出(長衣),聲望(問安)、顯赫(高位)、財產(寡婦的房屋)、偽敬虔(很長的禱告)。
十二.寡婦的捐獻(一二41~44)
寡婦的捐獻,與文士的貪婪成了強烈對比。文士侵奪寡婦的房屋,他卻把一切養生的獻給主。這事顯出主的全知,祂觀看財主把大筆的捐項投進殿庫的錢箱裏,洞悉他們的捐貲並不是犧牲,他們只拿出自己有餘的。祂也知曉寡婦投進的兩個小錢,是她養生的。祂宣告說,她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總和更多。在金錢價值上看,她所獻的微不足道;然而,主以我們的動機、財富和所餘剩的,來衡量我們的捐獻。對那些物質上缺乏、卻渴望奉獻的人來說,這是極大的激勵。
這叫我們驚異,我們往往能贊同那寡婦的行動,並同意救主的判語,卻沒有效法她的榜樣!我們若真相信我們所自稱相信的事,就必仿效她。她的捐獻表明她確信一切都屬乎主,祂配得凓一切,也必須得凓一切。今日許多基督徒會批評她不為將來打算,此舉豈不顯出她缺乏遠見和智慧?人常會這樣辯解。但這是信心生活──現在把一切投入神的工作上,將來信靠祂度日。祂豈沒有應許供應那些先求祂的國、祂的義的人嗎(太六33)?
急進?革新?除非我們把基督的教訓看為急進和革新,否則我們便錯過祂所傳的重點了。──《活石新約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