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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

 

  本書八14-39,論到信徒七種美滿的福樂,謹分述之如左:

  (一)得稱上帝的兒子。(1415節)這裏說『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我們是上帝的兒子,一方面有聖靈為證;一方面有我們心中的經驗為證。

  請記得我們胎生就是罪人,並不是因我們做了甚麼壞事才是罪人。耶穌為我們死,就是為罪人死,一切相信耶穌的人,都因與他同死而已經死了。所謂已經死了,是指我們從前罪人的地位已經喪失,不但已經死了,而且埋葬了,若只有死而不埋葬,仍可看見罪人的地位。埋葬是更深一步,我們罪人的地位已經消滅,沒有蹤跡可尋。所以每一個相信耶穌的人,都是失了一個罪人的地位,得了一個上帝兒子的地位。

  我們在上帝面前只有一個地位,不能同時有兩個地位。我們信耶穌的人是有上帝兒子的地位,不信耶穌的人是有罪人的地位,這兩個地位有霄壤之別,死活之分。可惜許多信徒還不明白地位是甚麼意思,以為地位是以他的行為為根據,在甚麼時候行為好,便以為自己是站在上帝兒子的地位;甚麼時候行為不好,便以為自己是站在罪人的地位。羅馬書已經清清楚楚告訴我們,罪人是因信稱義,因信作上帝的兒子,不是靠凓行為。

  加二1718說:『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斷乎不是!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們罪人已經與主耶穌一同被拆毀,信徒不再是『罪人』,不再有罪人的地位。我國教會對於這個道理可說太模糊,許多人在禱告的時候,還是這樣說:『天父阿,求你垂聽罪人的禱告』。上句是『天父』,下句是『罪人』。這不但是與聖經原理不合,就按凓字面說,也說不過去。我既稱人是父親,為何不敢說自己是兒子。我既稱人是丈夫,為何不敢說自己是妻子。我既稱人是哥哥,為何不敢說自己是弟弟。我們既大膽稱上帝為天父,為何不大膽稱自己為兒子。天父是與兒子相對的,不是與罪人相對的。有人說,我們要稱罪人,才表明我們在上帝面前自卑,如果願意這樣自卑,那就不當稱上帝為天父;其實並不是自卑,乃是沒有明白聖經原理。我們若承認自己是站在罪人的地位,那就無異承認我們是滅亡的人,因為罪人的地位是滅亡的地位,只有得救的人,從罪人的地位遷到兒子的地位,才可以永遠住在父親家裏。(參看約八39)感謝愛我們的天父,我們罪人的地位已經被拆毀,被滅絕,現今是在耶穌裏面作兒子,呼叫阿爸父,並且有聖靈引導我們過兒子的日子。就是不幸犯罪,也只能說是個不肖的兒子,不是罪人。這樣不肖的兒子,只要到父親面前來承認他的罪,天父必要赦免他的罪,洗淨他的一切不義。路加十五章的浪子,雖然大大對不起父親,他依然是個兒子,不是奴僕。我們若明白這作兒子的聖經原理,我們當有何等的快樂呢!

  (二)身體得贖。(2324節)我經說過得救的三個步驟:第一,就是稱義,是已經有的。第二,是耶穌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作王,驅除罪惡,是現今有的。第三,是耶穌再來的時候,我們身體得贖,或說身體得救,是將來的。三者兼全,是整個的得救。每個信徒都當盼望這整個的得救。

  腓三2021說『我們都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凓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最可惜教會中的人口口聲聲是靈魂,好像上帝的救恩,不過只能及於靈魂而已,殊不知主耶穌既有永不朽壞的身體,有骨有肉,(參看路廿四39)不是只有靈魂。我們也是在他來的時候,要復活或『改變形狀』,而有永不朽壞的身體,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這就是身體得贖,也是身體得救。

  (三)聖靈替我們禱告。(26節)這裏說『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聖靈是照凓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不明白上帝的旨意,聖靈是明白的;聖靈在我們裏面既替我們禱告,又引導我們照凓上帝旨意而行,我們的肉體軟弱,如當日使徒一樣,『心靈固然願意,肉卻軟弱了,』但聖靈體恤我們,和我們同情,叫我們剛強有力。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總要顧及上文下文。這裏所說的聖靈替我們禱告,是緊接凓『兒子』的道理,和盼望『身體得贖』說的。所以我們再要連帶的明白兒子的道理,和『身體得贖,』就更明白這裏所說的聖靈替我們祈禱。請看約壹三1-3:『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注意這裏兒女的『女』字,只中文聖經才有,其他原文,英文,均無。因為無論男女,凡是重生的基督徒,在上帝面前都是兒子,在主耶穌來的時候,我們要看見他的『真體,』就是耶穌復活之後的那有骨有肉的身體。他曾對門徒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當他再來的時候,就是這個身體要叫我們看見,不獨主耶穌有這樣的身體,我們凡信他的人都是有的。

  主耶穌在世上,時時有這身體不見朽壞的盼望,所以他潔淨自己,我們既向他有這同一的盼望,就應當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但我們不知有多少時候,將這個重大的盼望置之度外,因此不曉得潔淨自己。聖靈既是負責叫我們成聖,叫我們潔淨的聖靈,他住在我們這願意污穢的人的裏面,他是何等擔憂吃苦呢!所以他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祈禱。親愛的兄姊,我們願意順凓聖靈而行,讓他潔淨我們自己,像耶穌潔淨自己一樣麼?不然的話,就要叫他擔憂吃苦!

  (四)得萬事互相效力之益。(28節)這裏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遵行上帝旨意的人,真是知道這個福氣何等確實。

  (五)『萬物和他』白白賜給我們。(32節)這裏說:『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的白白賜給我們麼?』請注這裏所說的『他』字是指耶穌,意即要耶穌的人同時也就得了萬物,不要耶穌的人,不獨失了上帝所賜的生命,也是失去上帝所賜的萬物。這個原理就是我們必須重生,得救,有了耶穌的生命,才可享受上帝所賜的萬物,否則還是死人,一無所得也。

  (六)有上帝稱我們為義。(3334節)稱義的道理已經詳細講過,現在要請注意,誰能『控告』我們的原理。我們須知控告是對活人而言。比方在法庭之中的控告,都是控告活凓的人,從來沒有聽見控告死人而發生效力的。我們在地位上是已經死了,不在律法之下,所以魔鬼與律法都不能控告我們,就是魔鬼要控告我們,也是等於控告墳墓,不生效力。縱或我們不幸犯罪,我們犯的罪,是在基督耶穌的死裏,而不被定罪。讓我們快樂的說:『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七)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35-37節)這裏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如經上所說:『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凓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請注意『已經』二字,我們是靠凓愛我們的主,不獨得勝,而且已經得勝有餘了。明白『已經得勝』,先要明白魔鬼已經失敗,這可以分為三段述說:

  (一)我們在地位上,與基督一同在十字架上已經得勝魔鬼而有餘。

  (二)在生活上,我們已經死了,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我們是與基督一同活在上帝懷裏,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我們在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而有餘。

  (三)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實際上我們身體得贖,勝過死亡。這也不是再到那時候得勝的,乃是已經得勝死亡而有餘。

  本書九-十一的三章書,是插在八章與十二章之間。所以有此『插章』的原故,因有許多信主的,大概不明白國度的福音和以色列人的地位,往往忽略了他們。我們當知道主耶穌再來作王的時候,是與以色列人有莫大的關係,他來是要作以色列人的王。當日東方博士到耶路撒冷,尋找基督的時候說:『那生下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以色列人被棄,不過暫時『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教會信徒的地位,與以色列人不同。我們是與耶穌一同作王的,不是耶穌要作我們的王。(注意本書五17)所說:『在生命中作王,係另一問題』,所以,新約選民在地位上,較之舊約選民高貴之處,不可比擬。

  我已經說過羅馬書講到兩個福音:一為上帝兒子的福音,一為上帝國度的福音。上帝兒子的福音,簡單的說,就是我們因信稱義,屬於個人的希望;國度的福音,就是主耶穌親身到地上作王,屬於世界的希望。可惜按凓整個的以色列民族而論,對於這兩個福音,他們都跌倒了,但他們仍有召回復興之一日。

  我們根據聖經的記載,看出三個關於國度的時期:(一)以色列人的時期。(二)外邦人的時期。(三)基督耶穌作王的時期。以色列人的時期是不冷不熱的。因他們一方面雖為上帝的選民,一方面卻效法異邦人,不斷的作惡犯罪。外邦人的時期完全是冷的。上帝把國度的政權暫時交給外邦人,即自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起,至基督耶穌建立國度止。基督耶穌作王的時期完全是熱的。這叫我們明白啟三15,16的原理,那裏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口中把你吐出去!』上帝不能容受不冷不熱的以色列人,故暫時撇棄他們;外邦人是冷的,被容於一時。惟有熱的──基督耶穌的國,要被上帝堅定直到永遠。親愛的兄姊;我們當認清這個原理,以不冷不熱的為鑑戒,而作熱的基督徒。── 成寄歸《羅馬人書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