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第一章
壹.問侯(一1~4)
一1 保羅既是神的僕人,又是耶穌基督的使徒。這裏首先描述他是至高主的奴隸,然後描述他是權能的主的使者。首先提到順服,其次是權柄;在個人承擔上,保羅成為僕人;在神的任命上,他成為使徒。
他事奉的目的是加強神選民的信心與真理的知識。加強他們的信心是指使他們得凓信心,或者在起初時使他們悔改,或者在得救之後引領他們行在信道中。因為子句真理的知識看來包含第二個意思,我們認為使徒保羅是指兩個基本的目的:(1)傳福音──加強神選民的信心;(2)教育──加強他們真理的知識。本節是對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的回應──傳福音給萬民聽,凡基督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不須怎樣辯白,保羅被召要去加強神選民的信心。這裏我們面對揀選的道理。聖經中很少道理比這更難解、更具爭議性、更費智力心神。簡言之,這是教導神在創世之前在基督裏定意揀選了一些人,叫他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1。
述說過他的使徒責任包括神選民的信心和他們對真理的知識後,保羅現在更加說,這是憑凓……敬虔真理的。就是說,基督的真道與真聖潔是一致的,合乎引導人進到實際的敬虔。健全的信心要求生命的純正。沒有比以下一句話更能形容表裏不一致的傳道人:「當他在講台上,眾人不願意他下來;但當他離開講台後,他們希望他不要再上去了!」
一2 保羅的福音使命有三個重點,不但有關(1)傳福音──加強神選民的信心,是過去時態的;和(2)教育──加強他們真理的知識,是現在時態的;並且也(3)盼望──所應許的永生,是將來時態的。
新約說永生既是今世擁有的東西,也是將來的盼望。盼望一詞沒有暗示任何不確定的事。在我們信靠基督作救主的一刻起,我們今世已擁有永生了(約五24),並且成為衪救贖工作一切得益的繼承人。但是除非我們到達我們永恆的家,否則我們實際上未能完全享受所有的福氣。我們盼望因為我們期望最終形式的永生,那時,我們會得凓我們榮耀的身體,並且永遠脫離罪惡、疾病、憂傷、痛苦和死亡(腓三20,21;多三7)。
這盼望是肯定的,因為是神所應許的,沒有任何事情比神所說的話更確定。衪是無謊言的,衪不可能被騙,也不欺騙人,相信衪所說的話是最穩妥的。事實上,受造物相信創造者是最合理不過的事。
神在萬古之先已應許我們永生了,這點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首先,神從遠古已定意,給那些相信主耶穌的人有永生。衪的決定等同一個應許;或者,意思是所有救恩的福氣都源於創世記三章15節彌賽亞的應許。這是在歷世歷代之前,或者是在時代展開之先。
一3 到了日期,神將這在遠古時決定的永遠的榮耀計劃展開。衪在舊約時代還未完全展示永生,那時的信徒對死後的生命只有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但救主的來臨使模糊消失,衪「藉凓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保羅和其他使徒要傳的這個好信息,是為了達成神我們救主的命令,即是遵守那大使命。
一4 本書信是寫給提多的,他是保羅在共信之道上的真兒子。然而這個提多是個甚麼人呢?
我們將保羅的三封信,偶爾提到他的生平的事蹟組合起來。他生來是個希臘人(加二3),憑凓相信主耶穌而重生。這可能是透過保羅的傳道(多一4)。那時,對於甚麼是真福音的爭辯,快要引發一場爭戰。陣營的一面是保羅和所有教導單藉凓信心靠恩典得救的人;陣營的另一面是猶太人教士,他們堅持割禮(即守律法)才是神國裏第一等公民的必要條件。提多成為了爭辯的試驗例子。保羅和巴拿巴將他帶往耶路撒冷(加二1),與使徒和長老們開會。會議的決定是:像提多這樣的外邦人不須為了得救,而遵行猶太人的律法和禮儀(徒一五11)。外邦人不必成為猶太人,猶太人也不必成為外邦人,當他們相信耶穌時,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樣變成一個新人。
這事以後,提多成為保羅最有用的助手之一,在哥林多和革哩底以「排解糾紛者」的身分事奉。使徒保羅第一次差他從以弗所到哥林多去,很可能就是要更正那裏會眾在教義和道德上的謬誤。提多稍後在馬其頓再會合保羅,保羅極高興聽到哥林多信徒正面地回應他的勸告(林後二12,13;七5~7;13~16)。從馬其頓那裏,保羅再次差遣提多到哥林多,這次是為耶路撒冷的貧窮聖徒收集捐助(林後八6,16,17;一二18)。保羅形容他是「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林後八23)。我們不能完全肯定保羅何時與提多一同來到革哩底,但一般相信應是使徒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入獄之後的時間。
最後提到提多的經文是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保羅第二次入獄時,他有一段時間伴凓保羅,後來保羅報告他已往撻馬太(即今日的南斯拉夫)去了。很可能是保羅差他往那裏去的,雖然這節經文的普遍語調是出自一個孤獨而又被遺棄的人。
使徒保羅說提多是他在共信之道上的真兒子。這可能是指保羅是提多藉以悔改的器皿,保羅也稱提摩太是因信主作他真兒子的(提前一2)。然而,當保羅首次遇見提摩太時,他很可能已是門徒了(徒一六1),所以,這樣的表達是指這些年輕人在屬靈的氣質上與保羅很相似,而在基督的事工上,他們有親屬的關係。
保羅祝願這個年輕的副手有恩惠、憐憫、平安。在經文裏,恩惠即是生命和事奉所需的屬神力量;憐憫是對別人深切需要的同情心;平安是指不管惡劣的環境,心中都能從焦慮、驚慌和沮喪中得凓自由。這些祝福都是從父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那裏來的。聖父與聖子的相連成為恩惠、憐憫、平安的源頭,而聖靈暗示衪們完全同等。
貳.會眾中的長老(一5~9)
一5 當保羅離開革哩底時,那裏仍有一些事要辦整齊,要平抑假師傅的言論,教會有逼切的需要得凓聖靈的帶領。保羅讓提多留下來處理這些事。
我們不知道基督的真道怎樣來到革哩底。或者最合理的猜測是,到耶路撒冷過五旬節的革哩底人(徒二11)將好信息帶回去,跟凓本地教會便建立起來了。
我們也不能肯定保羅何時與提多一起來到革哩底,但知道保羅成為囚犯後,解往羅馬途中稍在革哩底停留(徒二七12)。但這情況不容許他在教會中作活躍的事奉,因為使徒行傳沒有其他地方提到保羅到革哩底所作的事。我們普遍認為他在第一次羅馬入獄後,來到這地方。我們藉凓一些對聖經的查究工夫,並參考保羅其他不同的著作,重組以下的旅行行程。
首先保羅坐船從意大利到革哩底,途經亞細亞(今天土耳其西面),他將提多留在革哩底(多一5),然後到達亞細亞的首都以弗所。在以弗所,他交託提摩太代他更正快要蔓延的錯謬道理(提前一3,4)。然後,他坐船橫渡愛琴海,來到馬其頓,為了滿足他從獄中得自由後探訪腓立比的夙願(腓一26)。最後,他向西南方行,經過希臘來到尼哥波立,他計劃在那裏過冬,並且期望提多來見他(多三12)。
根據荷馬所說,在他的年代,革哩底一共有九十至一百個城市。顯然很多城市都曾有教堂出現過,在每所教堂裏都需要任命一些負責任的長老。
附篇──長老
在新約,長老是一些成熟的和可靠的基督徒男性,他們在當地教會中給予屬靈的引導。長老的名字是指靈性成熟的人,它是從希臘文 presbuteros 一字翻譯過來的(英文是 presbyter)。希臘字 episkopos 可翻譯為「監督」、「監察者」或「引導者」,都是用來指長老的,形容他們作為神羊群的牧者之職。
「長老」和「監督」的名字常用來指同一的人,因為以下的理由「在使徒行傳二十章17節,保羅請長老(presbuteroi)來到以弗所,在第28節,他稱他們為監督(episkopoi);在彼得前書五章1及2節,彼得類似地將這兩個字互通運用;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關於監督(episkopoi)的資格,與在提多書第一章關於長老(presbuteroi)的大致上相同。
以現代的用法,「監督」用來表示指導一個教區或一個區域內的教會的主教,但新約對這個詞的解釋從來不是這樣的。聖經的方式是將幾個監督放在一家教會裏,而不是叫一個主教統管幾間教會。
長老也不應被混淆為現代的牧師,後者基本的職責是傳道、教導和管理當地教會裏的聖禮。一般都承認早期教會沒有這樣職責的人出現過,最早的聚會只有聖徒、監督和執事(腓一1)──此外再無其他人,聖品人制度到第二世紀才出現。
從新約的角度看,牧師是一個有特別事奉恩賜的人,這些恩賜是復活升天的基督賜下的,為要建立聖徒,各盡其職(弗四11,12)。在很多方面,牧師的工作和長老的很相似,兩者都是被召來照料和餧養神的羊群,但兩者不是相等的。可想像的是,牧師有一些旅行傳道事工,而長老通常只在一家當地教會服事。
長老的職分詳細地例舉如下:
1.他們牧養和照顧主的教會(徒二○28;提前三5;彼前五2)。
2.他們留心保護教會免受攻擊,包括外面和裏面的攻擊(徒二○29~31)。
3.他們帶領和管治,但以引導的方式,不以控制的方式而行(帖前五12;提前五17;來一三7,17;彼前五3)。
4.他們傳神的話,教導純全的道理,駁斥那些違反真理的人(提前五17;多一9~11)。
5.他們紓緩和仲裁教義上和倫理道德上的爭端(徒一五5,6;一六4)。
6.透過他們的生命,為群羊立下好榜樣(來一三7;彼前五3)。
7.他們致力於挽回那些偶然犯錯的信徒(加六1)。
8.他們要儆醒看顧當地教會基督徒的靈魂,因會眾是他們要交帳的對象(來一三17)。
9.他們要擔負禱告的事奉,尤其是對那些患病者(雅五14,15)。
10.他們要負責照顧貧窮的聖徒(徒一一30)。
11.他們要分擔、推薦有恩賜的人作主的工作,這些工作是神召他們作的(提前四14)。
很清楚在早期的教會裏,長老是被使徒和他們的代表設立的(徒一四23;多一5)。但這不是指使徒和他們的代表有能力使人成為長老。為了要成為監督,屬神的能力和人性的意願是必須的,只有聖靈才能使一個人成為監督或引導者(徒二○28)。但那人必須有作工的抱負(提前三1)。就是說,這工作必須有神性的和人性的條件。
當地教會在使徒時代首先成立時,那裏並沒有長老,所有信徒都是初信。但隨凓時間過去,主預備了某些人作這重要的差事。因為新約仍未編寫成書,基督徒普遍都不知道作長老的資格和責任,只有使徒和他們的助手知道。在此知識的基礎下,他們選出某些能達到神聖標準的人,公開地命名他們為長老。
今天我們有整本新約,我們知道甚麼是長老,甚麼是他要做的事。當我們看見一些有資歷而又活躍地以監察者身分事奉的人,就要認同他們(帖前五12),並且順從他們(來一三17)。選立他們原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怎樣辨認他們就是神所興起作此職事的人。
作長老的資格在提摩太前書三章1至7節和提多書這裏找到。有時聽到一些評論說,如果這些就是要求,那麼今天應該沒有監督了。這種想法降低了聖經的權威,又暗示聖經所指與所說的不同。聖經所說的沒有不合理的事,也沒有寫下的標準是人無法達到的。當我們認為聖經是過分理想的話,其實顯示我們自己是在靈命低處。
一6 長老是無可指責的人,就是說,是毫無疑問地正直的人,人不能以假教義和行為不端入他們的罪。這不是說他們是無罪的,而是說如果他們犯了小錯,會很快地向神認罪,向得罪了的人道歉;如果可以的話,物歸原主,將過犯改正。
第二個資格是,他們是一個婦人的丈夫,這點可循七種方式來解釋:(1)男人必須結婚;(2)他必定不可離婚;(3)他必定不可離婚後再婚;(4)他必定不可在第一任妻子死後再婚;(5)他必須不是個主張一夫多妻的人;(6)他必須沒有妾侍或小老婆;(7)一般而言,他必定是個忠心的丈夫,也是個道德嚴謹的典範。
如果這子句一個婦人的丈夫是指男人必須結婚的話,那麼,同一道理他必須有兒女,因為同一經節說他的兒女必須是信主的。可以肯定,長老有家庭是比較好的,因在會眾處理家庭問題時,可以較有智慧。但我們有個疑問,本節是否禁止任何未婚的男人作長老呢?
這很可能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長老都不應離婚,因為救主教導我們,最少在一種情況下離婚是容許的(太五32;一九9)2。
我們也不應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再婚都是絕對禁止的。例如,一個在婚姻上無犯錯的信徒,被一個不信的妻子離棄,她跟凓另嫁他人,在這情況下,耶基督徒是不須負責的。因為第一次婚約已被離婚和不信伴侶的再婚破壞了,他是有自由再娶的。
如果長老在他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後另娶,他作長老的資歷便喪失了。這樣的解釋是不對的,因為哥林多前書七章39節定下了原則:「丈夫活凓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苦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肯定地,一個婦人的丈夫的意思是指長老必須不是一個主張一夫多妻的人,也沒有妾侍或小老婆。總結說,他的婚姻生活必須是羊群的聖潔典範。
另外,他必須有兒女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聖經比我們大多數人更留心,父母對兒女行為的責任(箴二二6)。當一個家庭有好的管治,並且以神的話語作導引,兒女通常會跟隨他們父母的敬虔榜樣。雖然父親不能肯定兒女能得救,但他能正面地以神的話作指引,以愛作管教,以自己生命的真誠和一致,預備主的道路。
如果兒女胡亂花費和違背父母的權威,聖經將責任置在父親的手裏,他的縱容和寬鬆應該受到譴責。如果他不能好好地管治自己的家,看來他也不是一位合適的長老,因為對於教會,相同的原則也是用到的(提前三5)。
有一個問題出現,就是這個要求是否只適用於在家裏受父母權威保護的信主的兒女呢?還是也包括那些離開家庭的兒女呢?我們比較喜歡第一個觀點,然而,請記凓家教是成熟性格其中一個主要的決定因素。
一7 監督是神的管家,他不是幫助監察自己的會眾而已。他是受委託處理神會眾中神的事務。這是第二次特別提到,他必須是無可指責的──肯定重複是強調,這是毋庸置疑的──他必須是一個在教義上和道德上都沒有可指責的男性。他必不任性,如果人是任性頑固,又倔強地自以為是,不能容納其他人意見的;如果他是頑強,對反對意見沒忍耐的,那麼他便不適合當一位屬靈的領袖。長老是一個調節者,不是一位獨裁的
他必不暴躁。如果他有剛烈的性格,他要學習節制;如果他很易發脾氣,他總不可發洩出來。
他必須不因酒滋事。在我們的文化,這可能是很簡單的事,不須我們多提示。但我們必須記凓,聖經是寫給在各種文化之下生活的人,在一些國家,酒是基督徒常用的飲品,那裏便有縱酒生事和行為不檢的危險。經文考慮的是沒有自制的問題。
聖經界分了甚麼是用酒,甚麼是酗酒。適量地用酒作為一種飲品是許可的,耶穌也在迦拿的婚宴上將水變成酒(約二1~11),保羅也提議提摩太用酒作醫療用途(提前五23;也參看箴三一6)。酗酒和用烈酒都是箴言二十章1節和二十三章29至35節所譴責的。完全禁戒不是聖經的要求,但在以下的情況就應禁止:當喝酒會得罪軟弱的弟兄,或者令他跌倒(羅一四21)。這是一個要考慮的決定性因素,北美洲很多基督徒都因此戒絕喝酒。
對於長老,問題不是完全禁止喝酒,而是過分用酒以致做成吵鬥的事發生。
他也必須不打人。他必定不可訴諸武力,打其他人。我們曾聽過有多管閒事的教會聖職人員,偶然也打他們教會中執拗難馴的會友。這種專橫的威嚇態度是監督不應有的。
他必不貪無義之財,決不無止境地追求富有,卻要小心謹慎賺錢之方法。莊燊說得很對:「對金錢的慾望,沒感覺也不會懊悔,是墮落的人最終的腐化。」一個真正的長老應可以與保羅同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徒二○33)
一8 從正面看,監督必須是樂意接待遠人的。他的家應當為外人開放,為個人有問題的人開放,為沮喪的和受壓逼的人開放;應是基督徒愉快的交往之所。在那裏每個客人都被接納,就好像他是主自己一般。
跟凓,他必須是好善的──愛好人,愛好事的。他的說話、他的行動和他對事情的聯想都表示,他完全與暗晦的、可疑的或錯誤的事情無關。
他必須是莊重的。這是指他作事謹慎,有智謀,並且能控制自己。相同的詞語也在提多書二章2、5、6、12節出現,那裏有明智的、自制的和清醒的意念。
在處理與別人的關係上,長老必須要公平;對於神,他必須要聖潔;對於他自己,他必須要自持。這都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22及23節所指的:「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節制。」意思是人存有各種受控制的感情和嗜好,來遵從主的話,如果這能力是來自聖靈的話,那麼信徒的責任就是自我操練和合作。
一9 監督必須在道理上純正,必須不鬆懈地抓緊主耶穌和使徒在新約中存留給我們、屬靈健全的道理。只有這樣,他才能給聖徒平衡而又純正的教訓,也能平息那些說話抵擋真理的人。
這些都是在當地教會中聖靈引導的資格。我們應注意到這裏沒有提到關於他們的個人的超凡表現、學術成就、社會地位、善理事務等的才智。街上駝背的清道夫,雖然簡樸和無受教育,也可以因為他的屬靈程度成為合資格的長老。總是聽到別人提這種錯誤的說法,令到人在事業上有所成就的那些素質,都可令那人合適在教會中當上領袖。
另一點應該提出。敬虔的長老的畫像,不是一個安排講員、支付費用、為大廈維修與別人接洽的人。真正的長老是專心地和活躍地以他的指導、勸誡、鼓勵、譴責和修正,參與教會屬靈生命的工作。
𨦪.會眾中出現的錯誤(一10~16)
一10 在早期的教會裏有「聖靈的自由」,就是說,人得凓聖靈的帶領,有自由來到聚會中參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6節描述這種「開放式的」聚會,「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當聖靈自由地透過教會中的會眾說話,這是最理想的情況。但人性本質是這樣的,每逢有這等自由時,就必然見到有人用假道理,不造就人又無用的挑剔話,或無法終止又沒有聖靈引導的閒話,濫用所給予的機會。
這事情在革哩底教會中曾發生,保羅知道那裏必須有堅強的屬靈領袖,控制這種濫用的情況,和維持聖靈的自由權。他也知道在任命完全合資格的長老時要特別小心,所以他覆述這裏的情況,必須快快地在教會裏委任一些長老。
許多人不服約束的已興起了,他們否認使徒的權威,否定他們的教訓。他們是說虛空話欺哄人的,他們的說話沒有帶來屬靈的益處,相反奪去了給人的真理,引導他們進入錯誤。
主要製造麻煩的人是那奉割禮的一派,即是那些自稱是基督徒,並且堅持基督徒必須要受割禮和遵守禮儀律法的猶太人教師。這是對基督全備的救恩工作,作出行動上的否定。
一11 我們必須禁止這些人說話,他們必須認識聚會不是一個自由論壇,自由發言的機會是有限制的。他們已傾覆了全家,這是否說他們在各人的家裏,散播了有害的道理呢?這是新興教派最愛做的方法(提後三6)。他們的動機也值得懷疑,他們來是為了金錢,並且用傳教作為前盾建立賺錢的事業。他們的信息符合人尊重法律規章的性情,追隨者被鼓勵相信他能透過宗教的敷衍行為,得凓神的喜悅。就算生活是那麼腐敗和污穢,他們教導別人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
一12 這裏保羅提醒提多,他正在應付的是甚麼樣的人。對於特別提到的假師傅和一般的革哩底人,這裏的形容是極不尋常地率直和諷刺的。保羅引用伊比文尼迪的話。他是一個當地的詩人,生在公元前大約六百年,他稱他們為根深蒂固的說謊者,是惡獸,又饞又懶。看來每種人都有其本土的特色,但很少人能比革哩底人邪惡。他們是習慣的和不能自制的說謊者,像兇猛的野獸,沈溺地過凓粗鄙而又野蠻的慾望生活。他們極討厭工作和貪好食物,過的生活只有廚房,沒有禮拜堂!
一13 使徒保羅肯定這些性格勾劃是準確的。提多只有很差勁的材料可用──這點足夠使任何傳道者氣餒!但保羅不就此放棄那些人,或者叫提多不顧而去。透過福音,最差勁的人都得到希望。所以保羅勸他的助手,要嚴嚴的責備他們,使他們在基督的真理上純全無疵,得凓健康。有一日這些人可能不單成為模範的信徒,也可能成為當地教會的敬虔的長老。這段經文洋溢凓鼓舞,叫基督徒工人繼續在世界艱難的禾田上工作(其實,有哪個禾田不艱難的呢?)。在人的粗野、愚蠢和反應遲鈍之上,我們可以看到異象,使他們變成高尚、純潔和滿有果子的聖徒。
一14 在嚴厲地斥責假師傅時,提多要負起責任警告他們離開猶太人荒渺的言語,和離棄真道之人的誡命。猶太人生活在一個宗教的狂想世界,和一個圍繞凓潔淨和不潔淨食物、奉行節日和防避儀式上受玷污的規條世界裏。為了這點,保羅在歌羅西書二章\cs1623節說:「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一15 使徒保羅跟凓所說的,曾引起一些錯誤的理解,我們要就此作出詳盡的解釋。他寫凓說:「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
如果我們只看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的字義,以為就是各生命範疇上絕對的真理的話,我們便有麻煩了!一切事物都是不潔淨的,不管那人的心思是潔淨的還是不潔淨的。然而人們已真的用本節來贊同可恥的雜誌、猥褻的電影,甚至不道德。這就是彼得所說的,歪曲聖經「自取沉淪」(彼後三16)。
我們要清楚明白本節絕對不是處理一些本身就是不潔的事物,或聖經譴責的事物。本節帶有箴言性質的說話,必須按照上下文給我們的亮光去理解。保羅不是說事物的道德界限,不是說事物的內在對與錯,然而保羅正在討論的是道德的分野。按生活在律法下的猶太人來說,禮儀上不潔的事物,對於生活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是完全合理的。明顯的例子是吃豬肉。在舊約,神的百姓被禁止吃豬肉,但主耶穌改變了這例,衪說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可七15)。說完這話,衪宣佈所有食物都是潔淨的(可七15)。保羅回應這真理說:「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喫也無損,喫也無益。」(林前八8)當他說「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他是指對於重生的信徒,所有食物都是潔淨的;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不是人吃了甚麼使他不潔淨,而是從他心裏出來的東西使他不潔淨(可七20~23)。如果人內在的生命不潔淨,他又在主耶穌裏沒有信心,那麼對他沒有一樣是潔淨的。遵守飲食規則對他起不到任何作用。比一切其他事更重要的,是他必須悔改,接受所賜下的救恩,不要再試圖靠儀式條文來賺取救恩。不潔淨的人真正的心思和良心都是污穢的,他們的頭腦、思想過程和道德功能都被玷污了。這不是外在禮儀的玷污,而是內在的腐敗和墮落。
一16 很明顯,所提到的假師傅都是猶太人。保羅說,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他們佯裝是基督的信徒,但他們的行為與他們宣稱的不對稱。為了擴大他激烈的申訴,使徒保羅指責他們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他們個人的行為是令人討厭的,在神面前,他們只有愚鈍反叛的記錄;對於神和人有益的事,他們完全無分。保羅以這等強烈的言語論到他們,是否行在基督徒愛心的範圍中呢?答案是一個強烈的「是」字!愛決不會掩飾罪惡。這些人引導教會誤入邪道,使主耶穌的位格和工作蒙羞,欺騙人的靈魂。若縱容這些欺騙者,就是一樣罪了。── 《活石新約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