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廿七章
納稅(廿七1-34)
這最後一章是後來附加上去的。它所論及的,是主前五一五年被擄歸來之後,重建並且重獻聖殿時才可能產生的情況。
今天我們談論向上帝獻身,有點像是向上帝還願的意思,因此也就是許願獻出若干去支付聖殿維持獻祭的費用。這個律例在此提出一個按價課稅的升降率,建議給青年人和年長者使用。但是如果我們查考民數記三十章二節,我們便知道,像這裏所敘述的許願,絕對具有拘束力,是絕對要遵行的。因為人不敢許願過於他所能給與的,他便得到一位祭司去估評他應當許願多少(8節)。這種許願乃是依照入息、年齡,與在社會上的地位的估定,為維持聖殿而自願交付的一種所得稅。
一個人可以許願一隻牲畜,在壇上獻祭以代替金錢。當然那牲畜必須是一隻有價值的,『無玷污』的牲畜。但是如果牲畜不合規定,那末祭司可要求以牲畜的金錢價值作代。然後,如果那奉獻者決定收回牲畜,他便要多付百分之二十的額外代價。
如果一個人許願獻上房屋(14節)或他一部分土地(16節)給上帝,也適用同樣的評價。因為所有的土地在禧年都要歸還原主,為土地付出的價錢便要視乎離禧年多遠而定。不過重賣卻不算(20-21節)。在這種情形之下,那塊土地便歸回聖殿。
然而這種辦法不能行之於任何頭生的牲畜(26節)。因為頭生的當然已經歸屬耶和華(出十三2,12)。這就是為甚麼全以色列都屬於上帝,因為全以色列都是上帝頭生的兒子(出四22)。
本章的意義(廿七1-34)(續)
我們發現,這些觀念背後的神學,在整個舊約時代都在生長並且擴展開來。
(一)上帝給世人的祝福,本意是要透過頭生的兒子以色列,遍及上帝其他的兒子。其他國族因而在以色列內蒙福。這事成就是因為上帝的最初行動是把祂拯救的愛帶到地上來。上帝這一行動就是神學家所謂祂的『豫定的恩典』。上帝揀選,挑上,或者你可以稱為選擇以色列民族之『父』亞伯拉罕(創十二1)。然後祂祝福亞伯拉罕。因此亞伯拉罕的後裔作了上帝祝福『地上萬族』的工具。同樣,保羅視耶穌為『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這樣,接續下去的次序,便如保羅所說(林前十五20):『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所以,我們在利未記這裏所讀到的,乃是初熟果子的整個神學產生的基礎。
(二)一個人應當付給上帝多少,或現金,或以實物作代,以求避免他的罪惡被懲罰的問題,引起幾個問題:
(甲)一個人這樣行,只是暫時性的,而且只在適合於他所生活的主前時代的情境之下。正如耶穌後來說的:『他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可十5,這是關於婚姻意義的,實際上並非關於我們當前的問題)。耶穌的意思是律法只是暫時有效,只在上帝國顯現之前有效,正如在祂自己身上所作的。
(乙)不過,人的價值問題如今已經提高了。耶穌所要我們思想的乃是如何回答人實在的價值的問題。『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太六26)
(丙)再者,我們已經一再看到,在那古老律法的時代,人生的若干方面毫無疑問屬於上帝,因此便是『聖潔的』。但是人生所有那些範圍都與崇拜有關,與以色列的崇拜有關,而且與上帝為祂自己使之成為聖潔的地方有關。但是全然聖潔的上帝,對於人類生活只部分成為聖潔,會滿意嗎?先知撒迦利亞相信不會。他的書(當然比利未記這最後一章更遲寫成)最後的一節指望那一天,人民廚房的碗和鍋一如聖殿中的聖具那麼聖潔;而那從事世務與讓人騎凓上陣,去為維持世界律法與秩序而戰爭的馬匹,也會(象徵的說法)把『歸耶和華為聖』的話,作為圍在牠們頸上的鈴鐺。
那麼,我們讀過這章之後,讓我們聽聽保羅說的話:『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不是一個祭牲作替身),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羅十二1)。聖潔的意義的模式一直貫澈利未記!
最後,如何論到獻祭本身呢?讓我們從利未記彙集幾方面的意見。人是罪人。照我們在前章讀到的,因凓恩典,上帝使他意識到他是罪人。為求與聖潔的上帝相和諧,人必須先變成聖潔。這惟有藉凓獻祭才可做到。人不能把他自己獻上,因為作為罪人,他並不是『沒有玷污』。但是一個『無玷污』的替身可以代他受死。這替身必須本身聖潔而又『無玷污』。藉凓這替身的獻祭,人的生命得以救贖,贖回,或復得。
但所獻的替身必須是『永獻』給耶和華的,因為惟有如此,那替身才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28節)。祭牲必須完全毀滅(29節)。這字在希伯來語是cherem,這名詞描述當約書亞使煙上升到上帝那裏去時,對耶利哥城所行的事,完全而又絕對。於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28-29節),不能買贖自己,雖然它如今是asham,是贖罪祭。因此必須另外有一位如今成為罪人的贖價,甘心為人的代價而作基本而又絕對的奉獻;而這惟有祂甘心作一個cherem,那就是完全的獻上才能作到。正如保羅堅持的,惟有上帝自己,說出祂的話,既是祝福,同時又是咒詛,才能作這事;而上帝在基督裏作的,實在就是這事(林後五19)。
利未記這最後一章,只是我們如今仔細檢討的冗長聖潔律的一個比較乏味的附加物嗎?絕對不然。我們在此所發現的,豈不是那使基督為世人所作的工作易領悟的神學模式嗎?──《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