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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第廿一至廿三章

 

掃羅家的命運(廿一1-14

按我們的想法,這裏的故事既奇怪又令人反感。在大却的授權下,有七個無辜的人被處決,而且他們的屍體受羞辱一段時間。要明白這些情節,重要的是用當時的文化和態度來了解。首先,我們應該認識到描述這些事件,是有一種宣傳的成份在內;因為七個死難者皆屬於掃羅家,很可能有一段時間,大却要為他們的死負全責。故此這裏詳細的敘述,乃是解釋大却的行動。很明顯大却乃是逼於無奈,因凓饑荒、因凓得到指引要和基遍人了結過去的恩怨。

饑荒(主要的成因,像這次一樣,乃是缺少雨水)時常是古代近東的一個難題──猶如今天在世界許多地區一樣,它折磨所有的浛體和國家,造成許多的痛苦和死亡,自然地解釋為上帝對已知或未知的罪的懲罰,大却被這種國家緊急事件,催促去尋找饑荒的宗教原因,結果他直接和基遍人達成協議。

基遍人合併於以色列內,但卻與以色列毫無關係(看書九章)。我們不知道掃羅為甚麼攻打他們,但很明顯原因在今天可說是種族岐視。無論如何,他殺死他們許多人,違背嚴肅的和約;但在以色列的法律系統下,他們不能夠得任何的賠償。因為他們不是以色列人。在道德上,他們完全有權得到賠償,也可能他們要求所受的損失的滿意的賠償,即經濟的賠償;好像吝嗇的放高利貸者一樣,他們決定得到完全的報復。掃羅長久追殺他們,直到置他們於死地,但現在個人的責任,要由他的家庭來承擔;故此懲罰掃羅家並非不尋常或不合法的。

大却無法保護這七個人,但看來他已盡他所能。他確保米非波設的安全;當下雨時,他給予那些死者光榮的安葬,而下雨又暗示上帝結束這次饑荒。利斯巴的愛心和無私的行為,幫助大却保存那些屍體免於褻抇和恥辱。

這些故事很明顯不能應用在現代或在基督徒社會中,我們應該將它們放在一邊。但它們仍然可以公平地引出當中的教訓。這教訓是:對任何國家或團體中的少數民族,我們都應給予保護。王的責任,是要將完全的公平,實現在所有百姓當中,儘管違背個人的意願,和破壞他的聲譽,也在所不惜。此外,應許和承諾必須遵守,而法律也要引伸去保護『二等公民』。在我們的世界裏,富有的強國對較貧窮弟兄的道德責任,可與此作一種合理的比較。但在這過程中,我們必須面對有一些『頭等公民』會受苦的問題。故此,艱苦的命運臨到掃羅的兒子和孫子身上。

大却和他的軍兵(廿一15-22;廿三8-39

這兩段經文屬於大却統治的較早期,從廿三章卅九節提及烏利亞可以證明這點,因為他的死,曾經於十一章十七節中記載。有關伯利恆的情節(廿三13-17),提及非利士人在利乏音谷駐軍(13節),它與大却初期統治聯合以色列王國時,非利士人的入侵有關聯(參看五1822)。

這裏有許多名字,對現代讀者既陌生,而且不大感興趣;但我們一定的要記得,對撒母耳記上下的最初讀者,則絕對感興趣。有一些大却的英雄,是那些早期讀者的祖宗;並且在軍兵名單中提及的地名和族名,提供巴勒斯坦讀者有更多的興趣。

大却確實有兩組精銳軍兵,較小和較重要的一組乃是三個人,按照他們非常的勇猛行為,他們有一種功績的次序(廿三8-12)。另一組是那三十個人(廿三18-39),他們可能是精銳部隊單位,或者傑出的作戰軍團。勇氣、能力、才幹和忍耐,乃是這些士兵的特別美德,他們所向無敵:甚至連巨大數目的非利士人,也不能與他們匹敵(廿一15-22)。

他們除了有軍事才能外,這些人的特徵,乃是他們對大却的忠心和獻身,有兩段簡短的情節舉出這點。在廿一章十六節以下,我們看見他們怎樣保護大却,他們站在他的一方作戰,並且防止他的生命受到威脅。在廿三章十四至十七節,我們看見他們為滿足大却一時的興緻,怎樣願意冒險,他們一定與領袖有很深厚的感情;雖然在這名單的結束提到烏利亞,指出大却對他們的忠誠並不是百分之一百。無疑我們一定要將大却對烏利亞,當作一次獨特的事件處理。

以後的讀者可以驕傲地回憶,他們與鄰國的祖宗,曾經幫助及保護大却得到王位;而且透過他的領導,帶來以色列的勝利和政治力量。包括大却在內,沒有任何的君王能夠成功,而不需要能幹和樂意犧牲的軍官的幫助。以色列的成功,是在大却領導下的聯合行動,這是同心合意的合作,無疑有些英雄戰死沙場,好像烏利亞那樣,他們全部隨時冒生命危險。國家不能沒有愛國主義、犧牲和崇高的理想,而能夠強盛。而且可以肯定,國家失去這些美德,便會敗亡,正如以色列也是一樣。偉大的領袖沒有忠心的跟隨者,只有很少的價值。

同樣,精明的軍官需要一位偉大的領袖,大却被他的跟隨者形容為『以色列的燈』(廿一17),這句話總結王對他百姓的價值。沒有他,他們會在黑暗、無領導和無方向之中,也不能達到成功。以色列因為正確地認識上帝供應他們領袖的價值,故此他們願意追隨大却的領導。在今天的世界,我們過分強調男女平等和個人的重要,因為我們有低估和錯誤判斷政治領袖的特別才幹和他們的動機與性格的危險。憤世嫉俗很容易替代忠心。同時,不是所有的領袖,都是上帝所賜的,但是上帝始終統管各國的事情。

王者之詩:上帝的救恩(廿二1-20

到目前為止,撒母耳記都是提及大却為戰士君王;只有偶爾提到他也是音樂家(撒上十六18)和詩人(撒下一17-27)。然而,大却作戰士君王的成就,今天對我們不大有直接的關係;我們記得他的名字,只是因他是詩人,故此當大却的故事差不多結束時,這位歷史學家很適當地讓我們看見大却詩集中的樣本。這一章的長詩篇,也同時可以在詩篇十八篇中找到。

這首詩是感謝上帝的讚美詩,大部分都是一般的稱謝,只有最後的一節(51節),是大却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同時這裏像其他的詩篇一樣,它的語言很形像化,因此可以應用在各種的情況下,包括表達和承認上帝的幫助。在內文的第一節中,它承認上帝在以色列境內和境外,拯救大却脫離他的仇敵,並且感謝上帝,因祂保存他的性命毫無損傷。

正如詩人所看見,真正的仇敵,乃是死亡,在第五節描述它是巨大的波浪;第六節則說死亡好像獵人(編註:獵人才用繩索和網羅);二十節的寬闊之處卻恰好是對比,腳下一處乾地和寬闊的範圍,可以避過獵人的陷阱。大却即將行完人生路程時,能夠平靜地回顧他早期危險的日子,現在可以肯定所有的事對自己皆有益;但他沒誇耀自己的英勇或才幹,反而謙卑地回顧他以前怎樣向上帝求助(7節),並且得到充足的供應。這一章最長的一個段落乃是八至十六節,它生動地及象徵地描繪上帝怎樣回應大却的呼求。這幅圖畫建立在耶和華乃是雷和風的上帝的觀念──一種古代世界很熟悉的觀念。在以色列境內,這位神是眾神中獨一的真神。以色列的上帝是高過其他的風神;祂有能力,並且很有效,例如迦南人相信的巴力,說它是風神能支配雷電這種最恐怖的自然力量。但上帝遠超過風神,祂也支配人、國家和歷史,並成為大却及以色列的好處。這裏提醒以色列,當國家忍受強大的仇敵,像亞述和巴比倫羞辱的時候,上帝有看得見的能力。當我們傾向崇拜那些核能、人口膨脹、經濟實力和強盛國家,在它們面前發抖,把他們視為神的時候,我們也要記得這位慈悲上帝的能力。

大却聲稱上帝喜悅他(20節),這不是驕橫傲慢,而是一種經驗,也是一種喜樂和美妙的源頭,正好像一個戀人斷言他的伴侶很愛他一樣;他的伴侶的關懷和愛心,乃是真實的和可觸摸的,這是不可否認的。

王者之詩:上帝的信實(廿二21-51

這首詩篇,因上帝對君王及國家的美善繼續讚美祂。這段經文有兩方面令現代讀者易於困惑。第一方面在廿一至廿五節,表面上好像驕傲,聲稱沒有犯罪;另一方面是在這幾節經文內,注視仇敵的失敗,並且心滿意足地幸災樂禍。然而,全首詩篇一定要從以色列與上帝有立約關係的角度去讀。這國家在西乃山與上帝立下嚴肅的約(看出十九1-6);以色列必須聽從及執行祂所頒佈給他們的所有律法,並且上帝也承擔照顧祂的百姓,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並且拯救它脫離所有的政治敵人。

從這種信仰背景,大却看見雙方都遵守合約中的條款。在廿一至廿五節中也不是聲明他個人的聖潔,只是證實他作王,已經盡力維護約的法律,並且帶領國家謙卑地順從。上帝這一方面,祂會負責應驗祂古時的應許。經過多年軟弱的政治,掙扎地對抗一個又一個的敵人,以色列必定驚訝感到,她已變成該地區最強大的國家,支配凓一個細小的國度。她的回應乃是歡欣地向上帝感恩──事實上是謙卑的記號,而不是幸災樂禍;為以色列的興起和為非利士的失敗而歡欣,這是很一般的方式;如果以色列變成目中無人,詩人也承認在她興起以前,一樣會先使她降卑

這首詩主要是國家和君王,感謝上帝的信實;但在大却默想中,他意識到祂幾方面的性格,其中有些屬性,與以色列鄰國所敬拜的神祉,有很大的不同:

(甲)祂從不無緣無故行動。

(乙)祂的行動乃是完全公平和適當的。

(丙)祂的應許值得信靠。

(丁)當有需要時,祂賜下亮光和幫助給祂的僕人。

(戊)他是的上帝(47節),有些以色列鄰國相信的神是死的,猶如漫長乾燥夏天的農物之神。相反,以色列的上帝時常積極和活力充沛地關懷祂的百姓,回應他們的需要和祈禱,『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

既有這位上帝,大却在詩篇結束時,可以滿有信心地前瞻未來,以色列不一定時常得勝(事實上,她不久便再度軟弱起來)。但她時常有上帝顯示祂不變的愛──最好繙譯為『忠誠的愛』──賜給國家的領袖一年強似一年。世界會改變,政治局面臨起伏不定,但上帝永遠不變。

大却的遺產(廿三1-7

這第二篇詩較短,稱為大却末了的話。這不是說這首詩是他最後寫成的,而是說這是他留給以色列和他繼承者的『遺產』;這遺產不是權力和財富,乃是屬靈的遺產。這裏包括兩件事:他的詩篇和他的國度。沒有基督徒否認,耶和華的靈在大却及以色列的其他詩人的作品中積極工作,這些作品由他們的時代起將安慰和靈感帶給所有的世代。故此詩篇較其他舊約,更多使用在基督徒的崇拜中。

另外的遺產是王權。大却雖不是第一位以色列王,但是他在兩方面使以色列的王權達到顛㝃。在屬世方面,由他提供領導,使他的百姓自從定居在應許之地以來,首次得到穩定和強盛。他所建立的這個被視為上帝賜給國家的禮物的王朝,已經開始並且伸展到無限的將來。這同樣是重要的。故此出現政治和宗教的力量和穩定──給以色列一份美好的遺產。

在這首詩中,值得注意的是沒有消極的暗示;第六節的匪類,無疑是大却的仇敵,像押沙龍和示巴一樣必會滅亡。事實上大却已經是公正的治理者(3節),他除了有軍事成就外,也關心社會。雖然如此,第三節有一種條件性的提示:大却的繼承者會否成為匪類,而不是公義的統治者?事實上,在撒母耳記完成很久之前,這樣的時代確實已來到。那麼我們不禁會問,聖經作者加入這篇詩在他的敘述裏,有甚麼意義?可以肯定,他是在盼望彌賽亞君王,即是大却的後裔──正如上帝曾應許──祂有一天要登上王位,引導他們進入永恒的公義、和平、繁榮、強盛和穩定(特別看賽十一章)。這樣大却的遺產,乃是指向未來,瞥見那位完美的領袖將達到的成就。

完美的領袖,在第四節中從兩方面描述──像早晨的陽光和雨點──這是兩種普遍的現象,作者思想凓陽光和雨水,有溫和和賜福的效果──不是熱帶國家的熾熱,也不是許多地方遭受的狂風驟雨。陽光和雨水,一起創造自然生長的奇蹟,也是上帝給以色列的禮物。上帝所賜的君王,也好像這兩種雙重的福氣,安靜地但恆常地為他所有的百姓工作。在人類社會每一個階層中,這是我們需要的一種領袖。

(注意:有關廿三章八至卅九節的註釋,請看廿一章十五至廿二節一段──大却和他的軍兵{\LinkToBook:TopicID=198,Name=大却和他的軍兵(廿一15-22;廿三8-39}。)──《每日研經叢書》